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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

航运律师实务培训班报名通知

作者:律师学院   日期:2010-11-30    阅读:5,225次
 

为贯彻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提升上海律师相关业务水平,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联合市律协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将举办《航运律师实务培训班》。培训班举办3天半,共计28个学时。

课程内容包括:船舶船员;海上保险;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二);租船合同;共同海损/海上救助/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和船舶碰撞。

上课地点暂定:律师协会35楼报告厅(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

上课时间:1212日、18日、19日(全天9:0016:30),1225日(下午1:00

参加对象:上海市执业律师以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报名名额:150人(若报名人数过多,会考虑调整会场,请关注开班通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126日(周一)

报名方式:填妥以下报名表格,发送邮件至:lsxy_peixun@126.com

注:邮件不接受附件;标题请注明:航运律师实务培训班

姓名

律所名(简写)

会员卡号或者实习证号

手机号

 

 

 

 

以收到律师学院邮箱回复报名成功邮件为准。学院将于报名截止后将成功报名人员名单在东方律师网以通知形式公布,请关注开班前的开班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201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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