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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

律师学院关于2011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

作者:律师学院   日期:2011-05-04    阅读:9,547次
 

根据上海今年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情况及目前已经在上海申请实习证人数,2011初步安排五至六期集中培训班,具体时间如下:

第一期(518~月底)地点长安路良安饭店,走读,计划300名。走读班主要照顾去年办实习证,实习即将满一年者及各类住读有困难者;

第二期(64~13日)地点政法人才培训中心,限招住读270名,插班走读30名;

第三期(614~23)地点政法人才培训中心,限招住读270名,插班走读30名;

第四期(9月)地点政法人才培训中心,限招住读300名;

第五期(10月)地点政法人才培训中心,限招住读300名;

第六期(11月)待定;

港澳台居民班(已经接受报名,请根据律师学院通知于指定时间到学院办公室缴纳培训费并注册,5月下旬开班)

    报名资格:已经在上海获得实习证且未参加集中培训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第一期走读班通过电子邮件预报名,从通知下发开始至510日截止,如果报名人数超过预定数,将优先安排去年办证,实习期将满或存在各种困难者,报名者请根据律师学院通知于指定时间到学院办公室缴纳培训费并注册;第二期、第三期报名时间5月11日开始,通过东方律师网上会员系统网上预报名,525日截止,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根据律师学院通知于指定时间到学院办公室缴纳培训费并注册;

      费用标准:根据律师协会201154日《关于贯彻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进一步做好集中培训的通知》规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须缴集中培训费650元(自理),注册时或上课前供应全国律协指定的教材(折扣价150元自理),住读班食宿由政法人才培训中心安排,费用自理(费用标准见附件《政法人才培训中心食宿收费标准》);

 网上报名: http://www.lawyers.org.cn/info/12e4c161fdb1eabfb90d6f40c5707014

 第一期报名电子邮件地址:lsxy_peixun@126.com

    报名表请下载,邮件名称请注明:2011年第一期集中培训报名

    联系人:范晓峰、陈一沁

    电话:64030000134135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201154

附件一:走读班报名表

附件二:上海市政法人才培训中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住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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