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关于适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和执行的若干意见》解读咨询会”会议邀请
日期:2014-07-11 阅读:3,692次
为公正高效地解决涉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商事合同纠纷,2014年5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施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上级法院指定的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案件的司法审查单位,发布《关于适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和执行的若干意见》。
为了让自贸区企业进一步了解适用上述规则及意见,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4年7月17日下午2:00在上海外高桥喜来登酒店(基隆路28号)三楼上海滩会议厅共同举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关于适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仲裁案件司法审查和执行的若干意见》解读咨询会”,向自贸区企业发放自贸区仲裁规则和若干意见及前述文件的解读资料,并进行现场解读咨询。会议相关邀请函及参会回执请见附件。
会议将以回执确定参加单位人员,故务请参会单位于2014年7月15日前将回执传真至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
传真:63877070,63865561。
附件:邀请函及回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