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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

2017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报名通知

日期:2017-02-07    阅读:41,448次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原计划在2017年度举办六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并在东方律师网首页公布了年度培训安排。律师学院通过第一期培训班的报名情况发现,本市具有培训需求的实习人员人数较多,经院领导讨论决定于20173月增开一期培训班,另外考虑到尚有实习证即将到期的实习人员尚未参加培训班,故对报名系统及流程进行了升级优化。详情如下:

    2017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学制20天,160课时,采用集中培训走读方式进行,其中:第一部分为律师执业专业概论,共计80课时,第二部分传统律师实务专题培训班(刑诉、民诉、劳动仲裁、非诉),共计72课时、书面考核计8课时。律师学院希望能通过培训帮助学员树立职业愿景、认识职业角色,培养职业素养,训练职业养成,掌握职业技能。

 

一、培训对象:已取得实习证未参加过集中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地点:上海交通大学(徐汇区广元西路55号)凯原法学院二楼东方会堂。

 

三、培训时间:201736日(周一)至331日(周五),工作日9:0016:00。培训班报到时间:36日(星期一)上午8:30

 

四、培训名额:本期培训班开放招生250名。

 

五、培训班费用:培训费1400元。午餐自理。

 

六、报名方式:

    201728日上午10:00开始报名,实习证发证日期为2016331日之前的实习人员优先报名,优先报名截止后于29日上午10:00开放所有实习人员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211日。

  (由于报名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本次报名方式发生调整

    点击本通知下方报名入口的“点击进入报名”蓝色按钮,并完成身份认证登录后,点击“2017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报名页进行报名,额满为止。(具体操作可查看附件中的操作指导。为确保您本次报名操作顺利,请提前进行登录查看,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同道公司咨询,联系电话:021-51697170)。

    实习证发证日期为2016331日前的实习人员如未能成功报名该培训班,请于210日之前致电64030000121/134协调报名事宜,结合报名情况及实习期到期顺序综合考量。报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请于217日之前按要求填妥附件中的《第二期集中培训人员信息表》,直接将表格以文字形式发送到:lsxy_peixun@126.com;标题注明“第二期集中培训-姓名”。报名成功后方可进行缴费。

 

七、缴费方式:

    报名成功的实习人员请于212日、13日转账或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上海交通大学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交通大学支行

账号:439059226890

转账、汇款时需要备注:律协+姓名+身份证号码(例:律协+张三+310******

缴费时如遇问题请联系:62932323,62934887

转账、汇款失败可至现场缴费,现场缴费时间为214日下午1点半-4点,地址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广元西路55号廖凯原法学楼)103室。

P.S.缴费截止日期为214日下午4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参加本期集中培训班。

八、退费方式:

    缴费后如遇突发情况不能参加培训,须于36日开班之前填写《退款信息登记表》(附件二)发送至lsxy_peixun@126.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201726


*附件列表(点击下载)



本次活动报名《2017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对“ 2016年12月29日之前领证的实习人员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17-02-08 10:00:00 至 2017-02-11 23:59:00(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报名通道支持:律师会员、特邀会员、实习人员进行会议、活动的报名,本次报名具体开放范围以上方红色字体为准
活动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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