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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向本市律师征集第二届“我的案例秀”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通知

作者: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   日期:2018-03-13    阅读:10,396次

各位律师:

2017年成功举办第一届我的案例秀案例演讲主题活动后,为持续加强本市知识产权律师之间的学习和交流,树立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品牌形象,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联合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继续打造第二届我的案例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1、“我的案例秀”案例演讲活动旨在邀请律师们走上讲台,向大家讲述案内、案外的故事,诉说办理诉讼、非讼案件的甜酸苦辣,向其他律师展现自己值得纪念的办案思路、办案体会。

2、 第一届“我的案例秀”活动历经初选、培训、预演、正式比赛、后续讲座环节圆满结束,不仅参会选手自身得到极大锻炼与成长,多种活动宣传手段的运用,如律师学院现场录制并作为云学院课件进行推广、上海律协公众号宣传、《上海律师》杂志报道等,也较好的向大家展现了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的风采。

3、本届活动仍将邀请重量级评委为参赛选手提供全方位培训及精确点评,同时将继续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并用的方式,积极打造我市知识产权律师品牌形象。

二、参赛对象与条件

1、本市正常执业律师、市律协特邀会员(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外资所驻沪代表处律师)。

2、演讲案例为近两年审结并生效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例及非诉讼案例(注:“近两年”指201611日起至申报截止日,如报名律师认为案例典型程度较高,可不限年份)。

3、所报案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在全市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2)案例具有一定示范作用,对同类案件或同类业务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3)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新颖性。

4、报名律师为演讲案例的主办人或承办人,发挥了较好的专业水平,并在案例处理结果上有所体现。

三、报名材料要求

1、本次报名接受个人报名及事务所推荐两种方式(采用相同的申报表)。

2、填写《案例演讲申报表》,并根据《案例演讲申报表》上所列“材料清单”尽量提供相应的起诉书、申请书、答辩状、代理词、裁决文书、委托书、结案报告及办案体会等。资料详实,将优先入选。

3、上述材料以电子版方式提交。

4、未按本通知要求的格式和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表和相应材料的,不纳入参赛范围。

四、评选机构

本次评选由市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成立“我的案例秀”评委会,评委会成员由市律协、法院、高校等有关同志等组成。

五、活动流程

1、本次活动向本市律师公开发布,通过自荐的方式招募参赛人员,报名人数无限制。

2、本次活动评选可分初选与正式演讲阶段。

3、正式演讲阶段:参赛人员统一进行抽签,决定进场顺序。每名参赛人员通过播放PPT和现场演讲的方式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委会根据选手的现场表达与效果等打分,评出名次。

4、评分标准:每名参赛人员得分为10分,其中演讲内容4分,演讲效果2分,演讲技巧2分,演讲仪态1分,时间控制1分。

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331日,无具体报名人数限制。

七、报名方式

1.本次活动报名工作由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

2.报名律师请于即日起至331日将申报表(word文档及盖章后的扫描件均需要)及其他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yu.mei@dentons.cn,联系人:梅羽,电话:3872222818817873152。为避免邮件遗漏,烦请发送文件后务必电话再行确认。

特此通知,欢迎广大律界同仁踊跃参与!
 

附件:1.案例演讲申报表(民事、行政、刑事程序类)

2.案例演讲申报表(非诉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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