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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

以拓展和规范为主题 靠自律与诚信谋发展
日期:2003-07-07    阅读:4,065次

    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高度重视,突出了法律服务工作在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也为律师事业指明了方向。律师是法律服务的主力军,律师制度、律师事业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对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具有保证、促进作用。上海律师的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正迎来一个加速改革发展的新时期,正越来越引起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

    6月25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在东亚富豪大酒店举行新闻发布会,会长朱洪超,副会长朱宝麒、吴伯庆、吕红兵,监事长徐晓青,秘书长万恩标以及市律协常务理事出席了会议。在朱宝麒副会长主持下,吕红兵副会长向新闻界通报了近期上海律师行业建设的新情况和新进展。他们还同与会的20多家新闻媒体的负责人、编辑、记者们进行了广泛交流,回答记者的提问,接受记者的采访,以期进一步获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理解、支持与监督,促进上海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最引人注目的是市律协发布的这样一条信息:上海律协赢得“第三届全球主要城市律师会会长年会”的主办权。“全球主要城市律师会会长年会”由纽约市律师协会、伦敦律师会、巴黎律师会和东京律师协会的会长共同发起创立,将世界经济和金融中心城市的律协召集在一起,探讨共同关心的全球性的法律问题,对于促进“世界城市”律协及律师间的了解、交流和友谊,推进法律服务国际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2001年11月,第一届世界主要城市律师会会长会议在纽约召开,市律协收到了纽约市律师协会会长发出的邀请,当时正值“911”事件刚过不久,整个美国及西方世界风声鹤唳。刚刚当选为上海律协会长的朱洪超律师敏锐地觉察到,这是一个树立上海律师国际形象及提高上海律师国际知名度的非常难得的机会,毅然赴美出席了这次会议,并通过卓有成效的活动和友好交往,赢得了美国同行的尊敬,加深了与会各国对中国律师特别是上海律师的良好印象。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国力的不断增强,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加入WTO,获得奥运会、世博会主办权,给上海律师以极大的鼓舞,决心拿下世界律师“APEC会议”的主办权,为蓬勃发展的祖国添彩,为如日中天的上海增光。在今年3月于巴黎举行的第二届全球主要城市律师会会长年会上,上海律协代表团积极游说与会的17个国家和地区的世界级城市律协代表,努力宣传上海律师的新面貌和新成就,经过艰苦的努力,在投票中战胜东京,终于赢得下届会长年会的主办权。朱洪超会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律协将抓住这个非常难得的机遇,进行认真筹备和精心组织,办好将于2004年在上海召开的全球主要城市律师会会长年会,迎接来自五洲四海的律师朋友,展示上海国际大都会的风貌和上海律师的风采。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上海律师的新一轮发展。

    上海律师阔步走上政治舞台,在参政议政中崭露头角,再次成为媒体追逐的一个“热点”。吕红兵副会长通报了有关情况:在今年“两会”换届选举中,包括5名市人大专职律师代表和6名市政协专职律师委员在内的86名律师进入市、区(县)两级人大和政协,共提出了21件议案和31份提案,受到市委和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认为“质量高,有水平”,并作了重要批示。记者们竞相提问,了解议案和提案的具体内容及处理结果,对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参政议政,以通晓法律、洞察社会、了解民情的群体优势出谋献策,以事关国计民生和切中社会时弊的意见和建议为依法治市和法制建设贡献才华,深表赞许。吕红兵副会长表示:市律协已经成立了“律师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加强与律师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联系与沟通;并积极筹备建立议案资料库,以更加宽泛的视角、更加深邃的思考,为律师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提供服务。律师在新型社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中,以更高的位势发挥其特有的作用,把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融入到社会政治生活之中,必将有效地推进民主政治的进程。

    律师业是当代中国社会具有广泛影响而且倍受关注的一种新兴职业。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期极“左”思潮泛滥直至无法无天的“十年浩劫”期间,法制观念荡然无存,律师遭受空前磨难,律师制度受到毁灭性打击!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律师制度才得以恢复和重建,律师业也随着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而发展壮大。可以说,律师的命运与祖国的兴衰息息相关,没有法制建设就没有律师,律师制度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标志。但是,毕竟是一个新兴职业,毕竟只有二十多年时间,法制建设、行业管理以及律师队伍建设都在不断探索、加强和完善之中,而极少数律师不自律和不规范的行为,不仅造成了律师在社会上的负面影响,而且增加了原本就不太了解律师这个特殊行业的一部分人对律师的偏见和误解。因此,加强行业管理,加强行风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就成了律师协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众多媒体关注的一个焦点,因为事关律师业的健康发展。在新闻发布会上,吕红兵副会长通报了这方面的情况,他指出:市律协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陆续制定并实施 《上海律师执业规范》、 《上海律师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指引》、 《上海律协办理劳动争议案件指引》、 《律师开展审慎调查指引  》等20余件行业管理制度、律师执业准则、律师业务规则,努力将律师执业行为纳入规范之中。市律协不断加强执业纪律教育,在每年的律师集中培训中,把《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以及协会制定的《制止律师不正当竞争规则》、《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会员处分规则》作为必修教材,由正副会长轮流授课,并通报律师业发展情况和律师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警钟长鸣;开展学习和表彰先进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活动,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树立先进典型,弘扬行业正气。与此同时,不断完善行业自律制度,认真调查处理投诉案件和执业纠纷。一是建立纪律委员会,在协会设立纪律部,负责对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处理对律师的投诉,加强律师惩戒工作。二是建立理事值班制度,专门接受并处理社会公众对律师的投诉。去年还在“东方律师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告了律师协会每周三的理事值班制度和值班名单,公布了会长热线电话号码,以接受社会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三是建立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调处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与纠纷。市律协还每年用百余万元会费为全市律师整体投保执业责任险,使当事人因律师的偶然过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有了赔偿保障,提高和维护行业信誉;并正在建立诚信评估机制,在年检注册的基础上,通过电脑为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建档立卡,建立诚信记录档案,加强律师诚信监管。

    在今年市司法局命名和表彰的131个2001-2002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单位中,有50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文明律师事务所;43名律师被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上海社会科学院在《2003年上海社会报告书》中,通过大量的调查和科学的分析,认为上海律师群体“专业素质较高”,“社会责任感较强”,而且“社会评价较好”,一是律师的职业声望较高,“与教师和党政机关公务员相似,位于各种职业的前列”;二是律师服务的社会满意度上升,“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对律师服务的评价都比较好”;三是对律师发挥作用的预期提高,“普通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认为律师在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认为律师在司法领域、经济领域的作用以及政治作用(如参政议政、廉政监督等)将会进一步加强。这都说明,上海律师的主流是好的,以其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和民众的认可与赞许,并将以职业整体的高度诚信立足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回馈于社会。

    这次新闻发布会内容丰富,信息量大,促进了律师界与新闻媒体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上海律师将在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与监督下,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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