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在上海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每周一例行的办公会议上,吕红兵会长宣读了2007年第五期《全国律协简报》刊载的全国律协副秘书长李海伟在全国秘书长会议上的一段讲话:“一些地方的信息工作做得有声有色,体现了较高的水平,如上海律协的工作简报,不但及时,而且内容丰富、价值含量高。如他们及时反映的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律协、上海党代会上的三个律师代表、东方大律师的评选揭晓、做‘民间大使’促对外交流等简报,得到了司法部领导的关注和好评。这些信息内容有上有下,有里有外,全面反映了上海律协的工作情况,充分展现了律师工作成果。”他要求秘书处不断加强信息及宣传工作,进一步办好《上海律协简报》,建立畅通、有效的信息渠道,为推动律师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多年来,上海律协一直非常重视信息工作,会长亲自抓,秘书处安排专人负责撰写简报,安排撰稿人参加律协各种重要会议和活动,并经常创造条件让撰稿人深入现场感同身受,找准“焦距”,捕捉“亮点”;或深入基层近距离采访,总结和提炼先进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的业绩与经验;撰写出准确、流畅、生动的简报稿件。特别是近几年来,吕红兵会长往往亲自选题,甚至提供素材,并对每篇简报稿件字斟句酌地修改;万恩标秘书长、刘小禾、王旭峰副秘书长也是认真审阅和修改后方签字印发。万恩标秘书长要求平均每月要编发两期,不断提高《上海律协简报》的质量。
《上海律协简报》是宣传律师业绩的阵地,更是展示协会工作的窗口。以记实的手法及时反映上海律协的重大活动,以精练的文笔如实报道协会工作的重要举措,以通讯的形式讴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的精神与业绩。近几年来,市律协每年都不定期地编发《上海律协简报》二十期以上,除发至全市700多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外,还上报司法部、全国律协、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社会服务局、社团管理局,并发送至各区县司法局及相关部门人员,每期简报发行量达900多份。
独具特色的《上海律协简报》,不仅为广大关心协会工作的律师提供了重要媒介,许多律师事务所往往将它给律师们传阅或张贴于公示栏中;而且也成为上级领导了解上海律师发展情况的重要窗口,对它关爱有加。司法部律公司新老领导宫晓斌、吴明德、周院生以及全国律协领导于宁、邓甲明来上海视察时常说:你们的简报我们每期都看,就是通过《上海律协简报》了解上海律协工作及上海律师发展的情况。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并多次向全国各地转发《上海律协简报》,或在简报上作出重要批示。2004年,司法部将报道吕红兵、黄亚忠、张善美、王晨波等四位上海律师劳动模范先进事迹的《上海律协简报》呈送到了中央领导;2006年,市律协编发简报30期,被《中国律师》、《文汇报》等九种报刊采用文章达20余篇次;司法部赵大程副部长在宣传孙志祥律师的简报上批示:对优秀律师“要及时发现、有力宣传、大力表彰”,“让这些优秀律师的事迹感召全行业的人员,加强自身建设,做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服务者”。
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对《上海律协简报》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使秘书处工作人员深受鼓舞,决心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增强敏感度和责任感,及时报道协会工作信息,努力发掘律师工作中的“闪光点”,更多更好地反映上海律师事业的发展进程。吕红兵会长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律师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上海市律师协会也在行业管理之路上阔步向前;《上海律协简报》忠实地刻画了前进路上足迹、奋斗和进步,生动地展示了上海律师及上海律协成长和发展的风雨历程;要将近十年来的简报编辑成书,纳入《上海律协法律文库》之中,承先启后,继往开来,谱写上海律师新的辉煌篇章。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