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朱志仁
我是年已古稀的老人了,自然界周而复始,过了60岁人生又一春。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我长期在陕西工作,直到1994年调回上海任职,虽然先后在学校、机关、企业工作,但是我一直对律师就有一种由衷而生的敬仰、憧憬和向往。人们常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终于迎来了伟大的历史机遇,恢复重建律师制度的春风,圆了我的律师梦。我退休后的第二春再次选择了律师生涯,心中燃起了新的激情。春天又是美好的象征,所以才有老兵新传的人生之旅。
梦想成真
律师是忠于法律的先锋卫士。律师以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仗义执言,刚正不阿。那种庄重、睿智、雄辩的神采,成为我青年时代心中孜孜以求的梦。
苍天不负有心人。在党和国家拨乱反正的大好形势下,我们有幸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春天。1979年在我国司法改革的大潮中恢复重建了律师制度。西安市司法局刊登启事不拘一格选人才,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兼职律师,这个消息让我欣喜若狂,为了迎接这个历史性的召唤,圆心中的梦,我几乎阅遍了当时学校图书馆相关的法律教科书。在精心备考的一个多月里,正值酷暑炎热季节,我天天起早摸黑,常常汗流浃背,仅仅摘抄整理的读书笔记就有好几万字,或许正应了“天道酬勤”的话,我终于按规定通过了政治、法律、语文三门笔试科目,接着又通过了面试和政审,成为一名兼职的见习律师。从未有过的激动与压力在心底升腾,我明白以后的路程艰难曲折,任重道远。众所周知,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人身只能依附和服从所在单位的意志,一个人要办些事也不顺当,总会有些闲言碎语,什么擅自报考无视组织啦,不安心教师本职工作等等。幸亏那时候年青气盛满不在乎,只是认准一个理,“别人怎么说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失去信心和方向。”凭着对律师工作的执着和热爱,我就多办事少说话,继续钻研法学理论,利用节假日与课外时间多办案,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当事人的信任与好评。我还结合办案实践,丰富专业教学内容,主动开新课办讲座,参编部属财贸院校《经济法基础知识》统一教材,主编出版《商业实用法律顾问》一书,受到了广大师生的欢迎。不计报酬讲奉献是那个年代的独特氛围,每个教师不论讲课多少,有无兼职,没有课时费,也不发奖金。记得那时在西安市法律顾问处一般案件收费30元,兼职律师办一个案件个人酬金是12元,需要阅卷,调查,会见当事人,撰写法律文书,出庭代理等等,经常蹬着自行车满街跑,无怨无悔,乐此不疲。有幸的是我的不懈努力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我被选举为西安市雁塔区人大代表,被多次评为先进工作者,又被破格提拔为教学副校长,还通过了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查考核,被正式授予律师资格。“有志者事竟成”,我如愿跨进了律师这个神圣的门槛。但是此后好长时间,由于职务的变迁与本职工作的需要,兼职律师渐渐淡出了我的生活。直至2004年退休之后,在上海许多律师同仁的支持和帮助下,才有机会扬起年青时代心中的风帆,重圆律师梦。
老有所乐
退休以后我先后在上海郑传本律师事务所、格联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代理一些民商事案件,工作中不辱律师使命,依法办案,殚精竭虑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深地为律师这种职业天性和魅力感到自豪并引以为荣。
由于我是退休的执业律师,没有衣食之忧,就有了较多的可能与条件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法制宣传,投入公益活动。我曾经给《上海法治报》撰写几十篇答疑文章,也给《上海律师》写些心得体会,得到了读者的信赖与关注,有的被外地法治网站转载,也有不少来电来访继续咨询,能在法律知识与技巧上给人以启迪与帮助,内心有种充实和愉悦的感觉。
近几年来我大部分时间无偿服务居住地所在社区,由我牵头和几位法律志愿者成立“朱律师工作室”,成为高境镇逸仙一三居委“一居一品”特色服务品牌。每周一、四两个半天为定期接待日,服务项目涉及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心理疏导、信访代理、代拟法律文书等五个方面。2010年起还被聘为社区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发挥律师业务特长,用法律知识为广大居民服务,针对社区实际撰写黑板报普法稿件,为广大居民举办“以案说法”讲座,诸如“相邻关系”、“老年人维权”等问题,努力提高大家民主与法治意识。两年来根据初步统计,在各种场合法律咨询近百人次,制作法制宣传板报20多期,以案说法8场,代书或者审改法律文书30多份,成功调解民间纠纷20多件,其中有调解亲属房产纠纷变诉讼为和解;闹腾三年多的老夫妻家庭重现温馨和欢乐,这些典型案例产生了良好的效果,附近社区居民慕名求助者络绎不绝,为创建文明社区与和谐社会尽了绵薄之力。最近高境镇司法所命名的“朱志仁人民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这几年先后被宝山区和高境镇多次授予“优秀共产党志愿者”、“法制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这是对我莫大的鼓励和鞭策。
人应有自知之明。平心而论,在我的律师生涯中,没办过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大案、名案和要案,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社会影响和重大业绩。我只是努力用爱心去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尽心尽力服务的当事人都是工薪阶层的老百姓,是当今社会的弱势群体,代理的大多是普通琐碎小案,调解的是家长里短的纠纷,在法务需求市场上只是起个拾遗补缺的作用,但是我觉得这也是整个律师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为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人们更迫切更需要律师的法律服务与帮助,这也是健全民主与法治的客观需要,决定了我存在的个人位置和社会价值的实现,尽管很不起眼但却实在、久远,其乐无穷。
春天圆了我的梦,律师生涯丰富了我的别样人生。我的第二春老有所为、乐在其中。莫道桑榆晚,春光明媚在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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