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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田 波: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第五届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
怀着激动的心情,1999年10月我拿到了那本梦寐以求的律师执业证,并且带着美好的理想一头冲进了律师行业。可是不久后就发现现实并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美好:社会上很多人对律师不了解甚至是误解,认为律师就是帮别人打打官司、拉拉关系甚至是帮坏人说话的讼师;社会地位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高,别说是和公、检、法的人平起平坐,就是到有关的部门、单位进行调查取证,也经常受到诘难。而开始的生活也很艰辛,由于工资并不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只能租住在黄河路石库门内一间面积仅几平方米、条件恶劣的老房子里。所以我也曾一度怀疑,律师职业真的是我必须坚持的吗?在后面的过程中,我身边不断有很多的同仁陆续离开了这个行业。事实上,在那个时候,找到一份马上就风光的工作,包括做一名公务员都不是很难的。
虽有不顺,也有艰辛,但不管怎么说,15年的风风雨雨我还是坚持了下来。我坚定地告诉自己,哪怕当前的法制环境还不尽如人意,执业的环境还有待改善,但律师制度以及律师必然是社会的需要、是人民的需要、是法治的需要,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必然需要律师,律师在当下以及将来必定大有可为,也可取得成功。
在我看来,如果想做好一名成功的律师,应当对我们的身份先有清晰的定位,而《律师法》就给了我们很好的注解:律师应当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法律正确实施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归纳起来,它其实就是从三个“业”的角度做了定义。
律师首先是一个职业,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换句话说就是为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的职业,既然是一个职业就有一个职业的基本要求,包括:职业的形象要求、硬件要求、基本技能要求、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要求等等,除了要满足职业的基本要求以外,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则是这个职业要求的核心所在,由此才能获得当事人的认可和回报。我想,得到当事人的认可是一名成功律师的基本要求吧。
律师又是一个专业,是“法律正确实施的维护者”。这就表明我们从事的是一个专业的领域———法律领域,所从事的是专业工作———法律工作。专业在这里有两层含义:一层就是,法律本身就是专业性的,好比医生等,律师属于专业人士,作为专业性的工作它需要专业技能,它需要专业素养,所以如果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以及良好的专业素养,而这又离不开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高;另外一层含义是,法律业务本身内部又是有专业分工的,依照不同的划分标准,有诉讼、非讼之分;有民事、刑事、行政等之分;有建筑与房地产、金融与投资、公司与改制等等之分。今天,我们已经抛弃了“万金油”式的律师的年代,专业化是我们这个职业的必由之路,而成功的律师必然是在某个专业领域有突出作为的律师,因此选择专业方向并有所突破是成功的原动力。回顾执业的历程,从执业初期只能选择传统的诉讼,到慢慢缩小到公司法领域以及房地产领域,再到现在带领团队从事新三板业务及并购业务,这是发展的必须,也是必需的发展。
更重要的,律师还应当是一个事业,它所肩负的责任是更高层次的,那就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维护者”。作为成功的律师,不应是只埋头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也不能只在乎自己的经济利益和个人得失,注重社会效益、仗义人间、达济天下都是责无旁贷的使命。同时,作为一个事业,对每一个要想成功的律师而言,都应成为其毕生的理想和追求,也只有将其从一个事业的高度来看待它,并为之奋斗,我们才能实现人生的价值,也才能实现律师事业在社会发展中的价值。这些年,我做了很多公益事业,也将很多精力放在了一些社会工作中,细数一下竟然有超过10个的社会职务头衔,虽然这些事情占用了自己一定的时间,但我个人的感觉是收获非常之大,除了拓宽了你的视野和社会资源以外,更多地是通过接触社会和历练,使自己分析问题及处理问题的能力获得了很大的提高,其实这些都是一名律师,尤其是一名成功律师应具备的素质。
除此之外,我觉得律师还有两“业”:一个是行业,一个是学业。律师业的属性为服务业,也正是目前上海倡导要大力发展的现代服务业。而既然是服务业,同任何一个行业一样,它就有它的行业特点,以及这个行业的准则。所以,如果要成为成功的律师,首先应当把握“服务”这个行业属性,并以当事人满意与否作为检验服务成效的标准。
15年的执业经历,还给了我两点体会:一个就是要学会“穷则思变”,第二个就是要学会将自己的成功建立在事务所的成功之上。“穷则思变”的穷,并不是指经济上、金钱上的穷,更多地是指你的工作环境及状态、发展空间、业务方向、业务技能等等这些软条件是否已经落入“穷”的境地,是否碰到了“天花板”,如果现在的你看到了未来的三年或者五年可能都是和今天的状态相差无几的话,那么就是求变的时刻来了。“树挪死、人挪活”,不管怎样,跳离“穷”境才是可能成功发展的开始。但“变”也不是盲目的变,它是基于对现状及前景的分析,对行业、社会、政策、经济发展等多方面的分析而做出的相对客观的决定。首先,你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明确的方向,当然它应当相较于你的现状是更为先进的、更为光明的、更有前途的方向;其次,你还要找到正确的、全面的实现方向及目标的方法,以及在不同情况下适用不同方法的判断;还有,更为重要的是执行力,否则再好的方向、再好的方法,没有执行力的保证,都不可能产生预期的或者是有效的结果,但这一点则往往是最难得的。而执行力的最大保证就是坚持,唯有坚持才有执行力。
成功的律师应当是来自成功的律师事务所,成功的律师唯有将自己的成功建立在事务所的成功之上才是真正的成功,而学会将成功建立在事务所的成功之上也才是明智之举。个人认为,事务所不论大小,不论业务领域,当前的形势以及今后的发展注定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是一个事务所通向成功的条件之一,当然不是说都必须具备这些“化”,但最少要居其一,否则难言成功。所以,一个事务所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的“化”是打造成功律所的首要因素。
2011年下半年,在其他合伙人及全体同事的支持下,我带领上海市海众律师事务所实现了与上海市精诚律师事务所的合并,合并后的上海精诚海众律师事务所仅用两年的时间就使执业律师从20余名增长到40余名,挤进上海前50名,业务创收也获得了高比例的增长。在这期间,又历经1年多的艰苦努力,在2014年初成功实现了上海精诚海众律师事务所与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的合并,合并后的律师事务所规模达到百人。其间,几经波折,尝尽甘苦,但唯有坚持与懂得舍得才获苦尽甘来。坚持的是合并的初衷不变,合并的目的就是将事务所做强做大,给大家找到一个发展的平台、温馨的家园以及退隐时的自豪和告慰;舍得就是有舍才有得,我们舍弃了“精诚海众”的名称,自己也放弃了主任之职,但是得到了合并的成功。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此乃蒲松龄先生的自勉联,也是我的座右铭。对我而言,坚持的力量就是前行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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