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律协通知 >> 协会通知

协会通知

2017年“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承制投标邀请书

作者:宣传部   日期:2016-12-12    阅读:6,685次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的制作质量,上海市律师协会(下称“上海律协”)决定启动“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2017年度承制团队招标项目。现对本次招标项目说明如下:

一、关于“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  

“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于201481正式上线,主要功能为“服务律师会员、传递业内资讯、传播行业文化,发布权威声音”。

截至201611月底,“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总关注人数达18281人,是上海律协行业宣传的重要平台之一。

二、招标服务内容

1、承制方应全面介入“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2017年全年的采编和排版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撰稿、组稿、编辑、校对、编者按、美编等工作;

2、承制方须每周为微信公众号提供三篇与上海律师相关的原创文章(新闻报道及转载文章除外);制作微信公众号文章模版并定期更新;

3、参加上海律协组织的每月微信选题策划会;

4、其他与以上事项相关的必要工作。

三、应标条件

1、坚持遵循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坚持弘扬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的职业属性,能积极倡导律师行业自律向上的行业风尚,坚持正面宣传;

2、投标方含个人团队,如果中标要以公司名义来签署合同;

3、投标方的主要负责人员应在报纸、杂志及新媒体领域有累计三年以上的经验,并且熟悉政法工作;

4、投标方应保证为“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配备专职团队,团队应不少于三名专业人员,包括记者、编辑及美编等;

5、投标方需深入区基层,深度报道区律师活动,避免相关报道流于形式;

6、投标方不得对外公开宣传其承制微信公众号事务,不得借机宣传自己的组织品牌并对外收取费用。外派采访记者都以“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记者”的名义开展工作;

7、承制方为微信公众号采写的文章著作权归上海律协所有,且上海律协作为第一发布人。未经上海律协书面同意,不得在其他平台上使用。

四、投标要求 

1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方应结合实际情况,提供服务费用报价(含税价)依据,并注明具体明细构成。服务费用采用月结方式;

3 投标方应提供服务到位时限(单位:天); 

4 、投标方应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现有团队人员的介绍,专业人员需保证具有相关资质,且必须服从招标方的工作安排;

5 投标方派出的服务人员必须是和投标方签定有劳动合同的员工,投标方应能随时提供参加招标方服务的人员的劳动合同给招标方审核;

   6、投标方与招标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得与第三方签订服务转包协议,若违反协议发生的任何后果及责任均由投标方承担,如发现与第三方签订服务转包协议,招标方有权做出终止合同。

五、投标文件   

1、应答书,内容应该包括“上海律协”微信公众号改版计划内容,并逐条答复上述投标要求内容。一式七份打印并由投标方加盖公司章、并进行密封和标记;

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公司及相关人员简介)及相关书面资质;

3、报价书,列明开支明细,包括合同超出部分的价格明细(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单位为:元)。

 六、其他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215日(周四)1600前; 

2、面试时间:20161219(周一)900

3、开标时间:20161223(周五)。

应答书原件一式七份,请于20161215日(周四)1600前送达上海律协宣传部。 

地址:徐汇区肇嘉浜路78933楼上海市律师协会宣传部。邮政编码:200032,收件人:庄燕,电话:64185075

应答书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市律协宣传部邮箱。

邮箱地址:sbaxuanchuanbu@163.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61212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