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也是上海市律师协会恢复重建30周年。在上海律师业三十年来的恢复、重建和发展历程中,上海市律师协会的会刊《上海律师》忠实地与上海律师风雨相随,结伴同行,以理论研究、实务交流和业内外信息披露,记录了上海律师的创业史和发展史,成为广大律师的良师益友,见证了上海律师业三十年发展的光辉成就。
8月20日,市律协举办了以“见证、坚持、憧憬”为主题的从《上海律师》看上海律师业发展交流座谈会,与会者以亲身经历满怀豪情地回顾历史,展望未来,讲述艰难创办的峥嵘岁月,畅谈改革创新的艰苦历程,憧憬与时俱进地办好刊物为上海律师业的科学发展摇旗呐喊、擂鼓助威的美好前景。主持座谈会的市律协副会长、对外宣传与联络委员会主任、《上海律师》主编陈乃蔚同大家一起回顾了《上海律师》杂志不平凡的发展历程。1981年春,市律协根据司法部1980年10月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的精神,为了通报律师执业机构的组建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讨论典型案例,探讨法律疑难问题,并帮助律师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打算创办《上海律师》;同年4月27日,市司法局第10次办公会议经过研究,同意市律协出版《上海律师》,并提出“暂以简报形式编排”;同年5月13日,由市律协主办的内部刊物《上海律师》第1期出版。
1991年,《上海律师》实行改版,把不定期的简报形式,改为每月一期、定期发行的内部刊物,并扩大了发行量,做到全市律师人手一册;但封面与内页均为白纸,俗称“白皮书”。1996年,《上海律师》的封二、封三增印了反映市律协及上海律师界各种活动的彩色照片,使刊物内容更加充实、丰富多彩。跨入新世纪后,《上海律师》不断在内容、形式上进行改进与补充,陆续增加改革与发展、健康知识等栏目,力求通过杂志全面反映律师业的发展与成果,不断加强对律师业的宣传和形象塑造以及对律师执业经验的总结与推广;2005年,又一次进行全新改版,引入专业团队对《上海律师》进行编辑包装,在全国律师行业刊物中获得了广泛的认可;近几年来,《上海律师》始终坚持“为本行业指导工作和交流信息之用”的办刊理念,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无论在内容、栏目结构上,还是在版式、封面设计上,都逐渐向专业刊物迈进,使之成为理论研讨、信息发布的交流平台,展现海派律师的文化平台,体现上海律师业成就的展示平台。
陈乃蔚副会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今天的交流座谈会,是纪念中国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暨上海市律师协会恢复重建30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希望能够用这种朴素的方式,一同“忆往昔,谋发展”,一同见证上海律师业发展的轨迹,也一同憧憬上海律师业发展的美好明天。《上海律师》作为行业内刊,创刊30年以来,为发展上海律师业务和提高律师的素质作出了贡献。在座各位大多是《上海律师》出版刊印30年来的元老和功臣,《上海律师》能够“三十而立”,能够迄今刊印662期,能够获得社会各界的美誉,与在座的各位是密不可分的,军功章里绝对有大家的功劳。作为现任总编,我要向大家表达最真挚的感谢,感谢你们曾经的艰苦付出,才有了《上海律师》的今天;感谢你们一如既往的支持,《上海律师》才能不断发展。
座谈会上,老会长王文正坦陈感慨:有了律师协会,就有了《上海律师》;众人拾柴火焰高,办好刊物靠大家。第六届上海律协会长朱洪超披露心声:自从1999年建立了东方律师网,就形成了《上海律师》面向律师、东方律师网面向社会、《上海律协简报》面向理事和领导的格局,对上海律师的宣传从平面走向立体;《上海律师》已成为宣传律师的窗口,交流业务的平台。市律协副秘书长刘小禾抒发情怀:第一期《上海律师》是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打印出来的,我伴随着《上海律师》成长并走向成熟;多年来,参与编委会工作,通过组稿、约稿结识了许多律师朋友,并有幸最先拜读他们的佳作,受益匪浅。卢湾区司法局局长张巍作了题为“传承百年海派律师精神,培育打造上海律师文化”的长篇发言,她兴奋地报告了一个好消息:经过不懈努力,寻访到了原中华民国上海律师公会的旧址——复兴中路301号中国工商银行卢湾支行大楼(原贝勒路572号),并已被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予以保护。张巍说:1912年12月8日,上海近现代历史上第一个律师同业组织——上海律师公会成立,1929年10月正式入驻贝勒路572号大楼办公,史良、沈钧儒、沙千里、杨荫杭、邹韬奋、张志让、江一平等著名律师都曾在此执业和生活;自上海律师公会诞生之日起,上海律师就为“匡扶正义、建立法治”的理想而奋斗,为推动中国社会进步和推进民主政治进程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座谈会上,邹佳莱、唐公民、王俊民、潘跃新、毛柏根、朱树英、周天平、岳文辉、李志强等律师也相继发言,畅谈感受,并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
风雨三十年,弹指一挥间。市律协会长、《上海律师》编委会主任刘正东作了总结发言,他首先向关心、支持《上海律师》发展的历届协会领导、分管会长、编委会成员和主编、撰稿人、投稿人等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并就进一步办好《上海律师》、加强律师宣传工作提出几点要求:第一,在定位上要牢牢把握是律师的刊物、是行业的刊物、是内部的刊物;第二,在内容上要坚持专业交流、经验交流、信息交流并重,围绕热点、疑难、新型法律问题多做文章;第三,在目标上要注重指导性、启发性、实用性,多介绍和宣传办案技巧、营销策略和成长经验等;第四,在发行上要有选择性、目的性、影响性,从业内到业外、基层到高层,让广大律师和社会相关方面更多更好的认识和了解上海律师及律师协会的工作与作用,扩大影响力。总之,要力争将《上海律师》办成律师满意、非律师爱看的期刊式会刊,成为律师身边的和有关领导办公桌上常见的刊物,为推进上海律师业的科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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