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于2011年9月11日至20日组织考察代表团对西班牙、意大利的司法行业进行了考察交流。此次考察团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邵曙范律师为团长,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钱翊樑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社区服务研究委员会乐伟中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江宪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王萍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克江律师共6人组成。在为期10天的考察行程中,考察团一行对巴塞罗那律师公会、西班牙顾博律师事务所(Cuatrecasas, Goncalves Pereira)、米兰法院及米兰律师公会、罗马最高法院及罗马律师公会、意大利NCTM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考察和交流,让人受益匪浅。
一、拜访巴塞罗那律师公会,展望未来合作
根据行程安排,代表团在9月12日第一站拜访了巴塞罗那律师公会,公会主席Pedro L. Yufera先生带领几位律师亲切会见了代表团一行。会见中,Pedro L. Yufera先生首先代表巴塞罗那律师公会欢迎上海律师考察团的到来,然后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巴塞罗那本地的律师情况,邵副会长作为本次考察团团长在会见中作了主要发言,他不仅详细介绍了上海本地律师的执业现状,还对全国律师业执业环境、执业待遇与发展机遇进行了详细说明。期间,我们向Pedro L. Yufera先生询问了巴塞罗那律师协会工作人员的身份情况,比如其本人是全职还是兼职,以及巴塞罗那律师公会里的副主席等其他职务是全职还是兼职。Pedro L. Yufera先生告诉我们西班牙同上海一样,律师公会主席和副主席都是兼职的,平时在各自的律师事务所工作,在公会安排活动时,才参加相关活动。
在谈到双方的未来合作时,Pedro L. Yufera先生表示,由于巴塞罗那律师公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已经草签了合作协议草案,将等待上海市律师协会的会长与巴塞罗那律师公会主席最终确认协议内容并审批签署最终的合作协议。对于这份最终的合作协议,Pedro L. Yufera先生代表巴塞罗那律师公会表示出无限的期待,希望在此基础上能够在未来的合作方面展开更多的学术交流与实践交流。最后,邵副会长借此机会与 Pedro L. Yufera先生就巴塞罗那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以后的合作,包括青年律师互派,法律周刊及最新法律信息交换等问题进行了富有建设性的讨论,这些讨论都将影响并促进最终合作协议的签署。
会后,邵副会长与Mr. Pedro L. Yufera分别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及巴塞罗那律师公会交换了礼物并合影留念。
邵曙范副会长与Mr. Mr. Pedro L. Yufera交换礼物并合影留念。
随后,巴塞罗那律师公会工作人员带领代表团参观了巴塞罗那律师公会图书馆。根据图书馆馆长的介绍,该图书馆收藏几千册法律书籍,并保存有西班牙最古老的法律图书。图书馆主要供律师及法学院注册的学生学习和阅读。面对整齐有序的法律专业书籍,考察团趁机对巴塞罗那律师公会图书馆的馆藏资源及读者服务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就图书馆的现代化服务模式等问题与巴塞罗那律师公会图书馆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较深层次的探讨。参观完毕,考察团成员心中产生了一个问题:中国的律师协会是否也可以建立类似的图书馆,为广大律师及注册的法律爱好者服务呢?就中国目前的现状来看,上海市律师协会要在这个问题上迈出第一步,任重而道远。
巴塞罗那律师公会图书馆
二、参观西班牙顾博律师事务所,交流同行经验
考察团此行的第二站为西班牙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顾博律师事务所(Cuatrecasas, Goncalves Pereira)。9月14日,考察团来到了顾博律师事务所,这是一所拥有近1000名律师、主要从事税务、投资、公司、劳动等业务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在西班牙声名卓著。
考察团在邵副会长的带领下与顾博律师事务所几名主要合伙人进行了会谈。整个谈话过程十分融洽,并不时传出欢快的笑声。起初,顾博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设置进行了详尽介绍,并热烈欢迎上海律师代表团能够访问顾博律师事务所。邵副会长借此机会阐述了此次考察的目的,并表示上海市律师协会希望与国外优秀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的培养方面有更多的深入合作。顾博律师事务所一位主要负责人表示,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的律师业不断崛起,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律师业务明显高于全国其他地区,国际诉讼业务与法律服务业务更是占据了全国业务的大半以上,顾博律师事务所希望在这样的环境下能够有越来越多的律师为中国企业服务。邵副会长对此表示热烈欢迎,同时也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上海律师可以同西班牙的企业合作,两国律师在此基础上能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基于目前的经济现状,设想是否可以上海市律师协会为基础,建立一个可以专为拥有国际业务的公司服务的知名律师库?律师库里不仅有中国律师,还有外籍律师,从而可供企业选择。这对现阶段的上海市律师协会来说,应该不是个难题。
会见结束后,邵副会长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与顾博律师事务所交换了礼物并同该所主要合伙人合影留念。
代表团在认真听取顾博律师事务所几位主要合伙人的介绍。
三、拜会意大利米兰法院,感受两国差异
我们此行的第三站为意大利米兰法院。在意大利的短短几天时间里,我们都由意大利NCTM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仁全程陪同。9月16日,我们来到了米兰法院。在米兰法院里,我们发现律师公会在法院里设有办公室,当我们向米兰律师协会询问这个问题时,他们解释说律师协会在外面有自己的办公室,但由于有些问题需要跟法院沟通协调,因此通常在法院里会设有几间律师公会自己的办公室。我们也趁机询问了律师公会的职能,根据公会里相关工作人员的介绍,律师公会不仅仅是律师的服务机构,同时兼具律师执业监督、处罚的职能(而我国该功能只有司法局才能行使)。如果某个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从事了违法或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律师公会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甚至暂停或吊销律师执照。此外,如果某个律师跟客户就收费问题产生争议,客户认为律师收费过高而不付律师费时,律师也可以先向律师公会申请审查其收费标准是否合法,然后根据律师公会的审查结果直接向罗马最高法院起诉,并要求客户支付律师费。这里不禁让我们想到国内的法院现状,国内是否也可以在相应的法院内设立类似的办公室呢?一项新的司法举措要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推行,需要各方面的完善与配合,上海市律师协会或许可以在这方面引导律师进行探讨。
在法院里,我们受到了米兰律师公会主席Mr. Paolo Giuggioli的热情会见。Mr. Paolo Giuggioli 代表米兰律师公会对代表团的到访表示欢迎。会见期间,邵副会长向Mr. Paolo Giuggioli先生介绍了上海律师业的执业现状及发展前景,Mr. Paolo Giuggioli先生也向代表团介绍了米兰律师业的执业情况。根据Mr. Paolo Giuggioli先生的介绍,我们得知,在米兰执业的律师共有2万名左右。此外,在意大利,现在已经取消了诉讼代理人和律师相区别的代理制度,现在由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统一行使之前的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的职能。我们对意大利律师的考试和执业资格的取得很感兴趣。米兰律师公会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我们的问题后,解释说在意大利一个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在一个资深律师的指导下,一般经过2年的实习,就可以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不同于国内律师、法官、检察官的统一司法考试,意大利的律师考试和法官、检察官的考试是分开的、独立的考试。通过了律师考试以后,就可以取得执业证书并从事律师业务了,但如果一个律师想要在最高法院出庭,则需要执业6年以上。此外,律师在取得执业证之前,可以以实习律师的身份在一些低级别的地区法庭出庭。最后,在谈到上海市律师协会与米兰律师公会以后的合作时,双方都充满期待。会见结束时,邵副会长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与Mr. Paolo Giuggioli交换了礼物并合影留念。
米兰律师公会主席Mr. Paolo Giuggioli先生与邵副会长合影。
四、拜访罗马最高法院,深入比较深化合作
(一)总结两国司法现状,寄予未来深化合作
9月19日,NCTM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陪同代表团参观了本次考察的第四站罗马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在罗马法院里,代表团受到了罗马律师公会主席Mr. Saunders Kahler的热情会见。Mr. Saunders Kahler代表罗马律师公会对我们这群来自东方的客人和同行表示非常热情的欢迎。
会见期间,邵副会长与罗马律师公会主席Mr. Saunders Kahler先生就以后的交流和合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罗马律师公会工作人员表示曾经在2005年来到过上海,与上海市律师协会进行过交流,对上海市筹办世博会的情景印象深刻。因为罗马也在筹办2014年世博会,希望我们代表团能给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此外,Mr. Saunders Kahler先生就罗马律师公会的发展,罗马律师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向代表团进行了详细介绍。罗马律师公会工作人员还向我们详细介绍了意大利的法院体系。在意大利,罗马最高法院叫CORTE DI CAS-SAZIONE,最高法院在审查下级法院CORTE D’APPELLO的判决时,会由相关审判庭对案件涉及的法律进行审查。在听取我们关于中国最高法院审查案件的权限时,我们被告知罗马最高法院只能对案件中对法律适用正确与否做出解释,而无权就该案件的事实进行确认。另外如果一个案件可能涉及多个审判庭,罗马最高法院也会调动多个审判庭共同审查下级法院CORTE D’APPELLO的判决,并对该判决作出维持或撤销(全部或部分)的裁决。由于意大利和中国一样是成文法国家,罗马最高法院在个案中作出的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对其他案件无约束力。另外,意大利法院体系与中国法院体系的一个很重要的不同就是在罗马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之上,还有宪法法院——CORTE COSTITUZIONALE。宪法法院CORTE COSTITUZIONALE的功能主要是对宪法作出解释,在意大利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认为某个问题需要宪法法院作出解释时,宪法法院CORTE COSTITUZIONALE会根据法院的请求而做出解释。与罗马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不同的是,宪法法院CORTE COSTITUZIONALE作出的解释具有直接法律效力,其他案件中法官可以直接引用宪法法院的解释为法律依据作出相应判决。此外,重大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都分别由CORTE D’ASSISE和TAR TRIBUNALE AMMINISTRATIVO REGIONALE两个独立的法院进行审理,前者审理重大刑事案件,后者审理行政案件,各自的上诉法院分别是CORTE D’ASSISE D’APPELLO和CONSIGLIO D’ STATO。而宪法法院CORTE COS-TITUZIONALE也可以对CORTE D’AS-SISE D’APPELLO和CONSIGLIO D’ STATO在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释,该解释同样具有直接法律效力。这些两国法院系统的差异构成了中国与意大利司法系统的主要区别,纵观两国司法的过去与未来以及整个西方司法系统的设置,上海市律师协会在对外交流的同时,是否可以多为中国司法系统的完善摸索出一些实质性的建议?这成了我们考察团成员思考最多的问题。
另外,代表团及邵副会长向Mr. Saunders Kahler先生介绍了上海律师业的执业现状及发展前景,双方都表示未来应该进一步加强学习交流和业务合作。会见结束时,双方交换了礼物并合影留念。
罗马律师公会主席Mr. Saunders Kahler先生及罗马律师公会工作人员会见代表团成员。
(二)参观法院感受历史,旁听开庭体味人文
会见后,在罗马律师公会工作人员及NCTM律师事务所同行的陪同下,代表团参观了罗马法院。作为意大利的最高法院,罗马法院具有悠久的历史,并一直秉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和目标。罗马法院的正门气势恢宏,左手打开法典、右手扶剑的正义女神迎接着八方来客,天平代表“公平”,宝剑代表“正义”,前额垂直的秀发代表“诚实”亦即“真相”,而蒙眼闭目,则表示审判要“用心灵来观察”。 对那些执掌宝剑和天平的人来说,诱惑无处不在,金钱、权势、人情每时每刻都在考验着这个社会的司法制度,而钱、权、情三方面的因素也无时无刻不在诱惑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似乎只有蒙眼闭目用心观察才能将一切看得真切。代表团中的每个人都被这庄严神圣的历史底蕴深深感触,沉浸在浓浓的公平与正义氛围之中。
在罗马律师公会工作人员的协调下,我们还有幸旁听了罗马法庭的开庭。开庭的法官首先对我们这群来自东方的客人表示欢迎,随后就如往常一样开始了正常的庭审过程。整个庭审就如这座历史悠久的恢宏建筑一样,处处显露着司法的庄严与至高无上,令我们这些远方的来客不禁体味到古罗马的些许人文迹象来,似乎我们都可以穿越时光隧道打破中西文化壁垒去追寻那古老而又多彩的古罗马庭审,每个人都不由得心驰神往起来。
罗马律师公会主席Mr. Saunders Kahler先生向代表团详细介绍罗马法院。
五、访问NCTM律师事务所,憧憬未来深化交流
19日中午,NCTM律师事务所邀请代表团、罗马律师公会主席Mr. Saunders Kahler先生及罗马律师公会工作人员以及中国驻罗马使馆工作人员、新华社等国内比较有影响力的媒体驻罗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在NCTM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简单的午餐和酒会。代表团成员与意大利同行们就中国与意大利法律体系、律师行业异同等多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和交流。意大利同行们对这次沟通交流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希望上海市律师协会以后还能举办类似的交流活动,不仅将交流放在两国律师执业的比较上,而且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在律师的培训与准入、案件探讨、律师协会的作用等方面有更深入的合作。代表团成员对这些提议都非常赞成。邵副会长多次热诚地向意大利律师同行发出邀请,希望可以有意大利籍律师作为顾问到上海的一些律师事务所交流,无论是短期访问还是长期合作我们都会积极支持。在交流模式方面,我们双方还可以随着交往的深入,在现有的代表团访问基础上,探讨出更多适合于青年律师成长、既经济又实用的途径,便于我们广大青年律师更快更好地成长。
意大利当天的天气非常好,优雅的白云镶嵌在湛蓝的天空。代表团全体成员、罗马律师公会工作人员、中国驻罗马使馆工作人员及部分国内媒体驻罗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及NCTM律师事务所的部分工作人员集体合影,为中意两国律师交流留下了珍贵的纪念。
9月20日下午2点左右,代表团一行回到上海。我们感到这是一次非常愉快、高效、庄严、感触颇多的考察。通过参观、访问、座谈、旁听、阅读资料等形式,在领略西班牙与意大利的风土人情历史底蕴的同时,我们对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司法制度尤其是律师制度有了一定了解,同时也加深了国外同行对中国司法现状和律师现状的了解。中国律师行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律师准入、律师培养模式、青年律师的发展、律师协会的作用及整个司法环境方面都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类似的考察交流不仅拓展了我们律师的眼界,也为将来的中国律师与西方律师的深入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作者单位: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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