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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监事会参加第四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综述

2014年第10期    作者:市律协公共关系部    阅读 6,107 次

●文/市律协公共关系部

        20148月中旬,第四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为“完善律师协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来自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的监事会共计13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盛会。上海律协全体监事在监事长厉明的带领下参加了本次大会,与北京市、广东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兄弟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监事会代表一起深入研究并探析了律师协会监督制度的理论,交流并分享了现阶段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的信息和经验,彼此加强交流和合作,进一步推动并完善律师协会监事会制度建设的实践。

        大会在举办了简短的开幕仪式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就司法改革议题做了专题演讲,内容包括司法改革对律师工作的新期待等。

        在主题论坛上,上海律协监事长厉明代表上海律协监事会作了题为《上海律协监事会制度的沿革和创新》的主旨演讲。他回顾了上海律协四届监事会历时12年监督工作的发展历程,概括的特点是“一脉相承,各有侧重,并互为补充”。厉明不仅畅谈了近年来律协监事会制度实践所取得的一些进展和发挥的积极作用,更是从上海律协监事会制度出发,并从全国各地律协监事会制度的横向比较着眼,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律协监事会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得到了广大与会者的共鸣。

        大会在历届监事会论坛的基础上还有所创新,在主题论坛结束之后,还同时开设了“监督与自律”和“律师与法治”两个分论坛。上海律协监事杨波在主题为“监督与自律”的第一分论坛上,发表了《刍议监事会对律协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的监督》的主题演讲。他研究分析并积极建议律协监事会监督工作的领域能深入拓展到与广大律协会员密切相关的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工作中去。上海律协监事长厉明、监事田波在主题为“律师与法治”的第二分论坛上,分别担任了点评嘉宾。

        上海律协监事沈伟明、陈进龙、林东品、金缨等也参加了本次论坛。

        在论坛正式召开前,第四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预备会议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举行。会议审议了本次论坛的议程,讨论并修订了《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章程》,上海律协监事沈伟明参加了会议。

        本次论坛进一步探讨了律师协会监事会的制度、地位、职责、作用的理论和实务等问题,推动了律师协会监事会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促进监事会制度在律师协会内部权力运行中所发挥的制衡与协调作用,推进律师行业的自律,增进了各省、市、自治区律师协会监事会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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