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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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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做管理工作的父亲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了法律,被选为人民陪审员,出类拔萃的父亲一直是我的偶像。那时的我,尽管对于“法庭”“法官”“陪审员”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是懵懵懂懂,但“法律”这个神圣的字眼儿,在我幼小的心灵已打上了不可磨灭的烙印。
身为学霸的母亲不希望我学文科,理由是“数理化成绩那么好,学文科可惜”。就这样,我高考时与心爱的法律专业擦肩而过。后来我进入医科大学读书,进入三级医院工作,与法律专业的距离渐行渐远,“律师梦”似乎已与我无缘。
22 年前,我作为医院年轻业务骨干被选送到上海华山医院进修,那是我与上海的第一次接触。每个工作日的午休,我都去上海图书馆看书。在阅览室时常遇见满头银丝的古稀老人,从他(她)们身上,我看到了这座城市无法言表的活力、深厚的文化底蕴。梧桐树掩映下的林荫道上,我骑着买来的二手单车奔向图书馆的日子,成为我倍受离开幼子南下充电煎熬中最美好的回忆,后来转化为我对上海这座城市的无限好感。
有一件事,至今仍记忆犹新。当年我进修科室的一位医生,由于患者家属无理纠缠,被困在办公室数小时,人身自由受到严重侵犯,人身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在同情当事人的同时,我深深地体会到法治社会对公民权利保障的重要性,医生的执业环境堪忧,法律人任重道远。全国各地伤医事件屡见不鲜,后来国家出台了有关医闹入刑的新政,令人倍感欣慰。
进修结束,我回到医院。本来一心计划着组建新科室,学以致用,回报医院的培养,为医院发展作出应有贡献。没想到,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成了被破格提拔为医务科长的不二人选。当时已是省级职业尘肺病诊断组秘书的我由于没有选择权及话语权,来不及思考就阴差阳错地成了医政管理人员。除了日常业务工作之外,医疗纠纷投诉的接待和处理接踵而至,成了最令人头痛的事务。由于医院聘请的法律顾问对医疗操作规程不熟悉,而医疗纠纷多半与医疗流程有关。因此,每次出庭应诉我都代表医院坐在被告席上,由此与律师群体接触越来越多。面对原告代理律师的慷慨陈词,貌似远离的“律师梦”重新在脑海中浮现。
那个年代,“医闹”还没有形成气候,个别不理性的病人家属会采取“设灵堂”“围堵、打砸”医务科等极端手段威胁医院,我办公桌上的钢化玻璃碎了一块又一块,当之无愧成为全院办公桌玻璃消耗量最多的女员工。医院将保卫科搬到了我办公室的斜对面以防不测,一有情况,保卫科的同事就会冲过来,回想当年,我心存感激、仍觉温暖。相当数量的医疗纠纷都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尤其是诉讼比例远远超过目前(如今,医疗纠纷诉讼比例虽然不高,但非理性维权比例有增无减),作为当时全省最年轻的三级医院医务科长,我成了属地法院的常客,时不时地就要去法院与原告律师唇枪舌剑,此间,非但未因屡做被告而灰头土脸,反倒是越战越勇、自信满满。“律师梦”被再度点燃!
每当疑似尘肺病患由于无法提供粉尘接触史(按当时法规规定,职业尘肺病的诊断必备要件之一是“必须有职业粉尘接触史”),尽管其他指征很有利,却无法获得正确诊断进而无法享受国家职业病患者待遇时,面对眼前这些为共和国发展倾尽所有的风钻工、煤矿工人、电焊工、水泥工等,作为省级职业尘肺病诊断组成员,我深感无奈、心存遗憾。如果能成为律师,我甘愿为那些可怜的人们免费维权、站在与无良企业斗争的第一线,同时,特别渴望国家能修改法规。可喜的是,这一点已因新《职业病管理法》颁布而得以实现。
每当临床医务人员因未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使得纠纷处理陷入绝境、进退两难,我都为医院殚精竭虑、捏着一把汗。我特别期望能从律师的角度完善相关管理条例,做好预案和防范、完善培训及考核制度、防患于未然。因为医院有责任为患者提供高效、及时地诊疗,从顶层设计、制度建设层面确保病患的安全。
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出现问题最多的环节就是“医疗文书书写”,作为医政管理者的我,好想扭转这一被动局面,然而身单力薄、无力回天。当初就想,如果能以庭审案例梳理的角度进行警示教育,被动局面定可改观。
面对原告代理律师,即便有利证据客观存在,由于其对医疗业务不了解,证据往往就在眼前,也会大概率对其视而不见;医学毕竟是非常专业的领域,有时原告律师会按照民间习惯来揣测诊疗流程,作为同样不懂医学专业的法官自然而然更依赖医学专业人士的判断,法庭辩论中,医院代理人就专业事项更容易掌握主动权。此刻,我无数次想过,如果我是患者代理律师,是否会做得更好?能否更科学地帮助委托人维权?
上述情形不断重现、堆积如山,促使我动了参加“律考”的念头。到书店查了一下复习资料,内容之多、涉及面之广让非法本的我充满了困惑与茫然,意识到不可以仅仅出于热爱而去挑战那么专业的法律领域,就像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医学专业出身的我,外行也很难挑战一般,加上日常工作繁忙,近距离接触法律行业的想法又一次搁浅。
繁杂的管理工作没有改变我对上海的眷恋,2000 年顺利晋升内科副主任医师,2001 年我辞去了三级医院令人羡慕的工作,我砸了铁饭碗,通过人才引进来到上海,向自己的人生发起了挑战。我的举动,周遭多数人不解,亲人们纷纷扼腕叹息。
在上海,我瞬间失去了原有的人脉资源,举目无亲、孤军奋战,原本强烈的归属感化为乌有,我成了一叶浮萍。抛弃高级职称(因为民企不需要)、抛弃以往的骄傲,以空杯心态投身新的职场,做过院长、企业策划、市场主管、立项咨询、商务谈判,历任公司法务、办公室主任、医疗投资顾问、常务副总、总经理等。
在职场红海与蓝海之中搏击漂流期间,原来的“律考”变成了“司法考试”,忙里偷闲,我义无反顾地开启了备考之路,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火车、长途大巴、飞机上,都有我苦读的身影。承蒙老天眷顾,2012 年的秋天,我走进了多年来充满敬畏、监考老师都比我年轻的“司法考试”的考场,第四张卷答完时,我确认我已竭尽全力、无怨无悔!成绩公布的那个晚上,是我背井离乡之后最开心的时刻,我第一时间与远方的家父分享这一喜悦,电话里传来父亲惊喜、欢快而舒心爽朗的笑声!我深知那是我此生送给他最好的礼物。由于本科毕业时间过于久远,学信网上学历认证无法进行,在一片狐疑的目光中(因为大家无法理解我这年龄还开学历证明何用),我回到母校开学历证明材料,按照要求寄到北京进行学历认证。一切顺理成章,到华东政法大学领取全国司法职业资格证书那天,发证老师热情地问:“是帮孩子领证书吗?”我坦然地回了一句:“不是,是给我自己。”当发证老师听说我是考生后,由衷地夸了我两句,我顿时心花怒放,觉得自己配得上这份肯定,那一瞬,我成了心满意足的娇羞女生。
按照新政,如果想获得律师执业证书必须在律所实习一年,其间需要转移社保到律所。由于在同一家民营企业工作了 10 多年,大概是源于我认真负责的个性吧,老板始终认为我有跳槽风险,双方都没有想到我会在他的企业工作 10 多年。想想与他解释停掉社保云云,会极大增加沟通成本,所以,拿到资格证后我一直没有开始实习。
终于盼到了可以合法离开、任何人都无法挽留的时刻,义无反顾地退休,不是为了跳槽,而是真正意义地停下。
回首曾经的艰难与困苦,回顾曾经的风光与浮华,千帆过后,内心的“律师梦”从未走远。
为了扩展知识面,我先后获得上交所、深交所董秘资格证书,默默地为未来做着准备,只要力所能及,定当全力以赴。
来到上海 18 年。18 年,在人生的长河中,不长不短。
感恩上海。在这里,让我拥有了一直拼搏下去的信念!
感恩时代。当我考取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后,新政规定非心理专业及教育专业不得报考(尽管后来这个考试已取消);当我考取国家司法职业资格证书后,新政规定非法本不能报考。对于爱做梦的我而言,真的好悬!
一切从头再来,我可以……
从整理案卷、学习归档开始,我愿意从点滴学起;从诉讼文书的起草到法院立案,我可以接受挫败和碰壁;从准备庭审资料到旁听庭审,我缓慢进步、乐此不疲;原本熟知的医疗纠纷处理,加入法言法语、法眼看世界,手段和角度更加积极。带教老师的每次指导,醍醐灌顶;律协举办的专业沙龙,精彩纷呈。勤奋配上循序渐进的磨练,精进佐以严苛规范的法律。
前路漫漫,医生多点执业和会诊的法律责任承担主体差别是什么?实务中医疗专业鉴定和司法鉴定意见的采信原则是怎样的?……律师不仅仅是运用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使者,更是法律新规出台的呼吁者和实践者。补足短板,认真缩小差距!发挥优势,坚信勇者无敌!知天命时,淡定走近梦想!年过半百,勇敢拥抱未来!选择相信,未来可期!
金朝辉
上海天梯律师事务所律师
业务方向:医疗纠纷、婚姻家事、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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