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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参加2013年公证员和律师专题研修班报名的通知

日期:2013-05-07    阅读:6,374次

        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公证员和律师专题研修班的通知》(司办通〔2013〕16号),今年司法行政学院将举办公证员和律师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公证员专题研修班

        2013年举办两期公证员专题班,内容为综合业务,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证法及相关规章制度解读、公证行业改革与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定式公证书格式的理解与适用、公证立法与实务的新走向、保全证据公证、不动产交易公证、当前国际关系热点问题解析等。

        参训学员须为公证处在职三级以上公证员或从事公证工作满五年以上的现职公证员以及公证管理干部。

第一期公证员专题研修班5月22日报到,5月30日离院;第二期公证员专题研修班6月3日报到,6月10日离院。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8日。

        二、2013年律师专题研修班

        2013年举办两期律师专题研修班,以提高律师诉讼业务能力为专题,安排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12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解读、《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解读、刑法修正案(八)、量刑规范化、侵权责任法、行政诉讼实务、国家赔偿实务等课程。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有关司局领导和高等院校知名教授授课。

        参训学员须为从事律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执业律师。

        第一期律师专题研修班9月22日报到,9月29日离院;第二期律师专题研修班10月14日报到,10月21日离院。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日。

        三、名额、报名办法、培训费用、培训地点、结业证书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名额、报名办法

        司法部分配给上海参加公证员专题研修班每期各2个名额、律师专题研修班每期各4个名额。

        有意报名人员请填写《司法行政学院学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和区县司法局政治处(部)分别于“所在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后,于报名截止日之前送交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请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于5月9日统一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市司法局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待市司法局确认报名成功后另行电话通知。

        (二)培训费用

        各期研修班培训费均为每人3500元(含住宿费、餐费、学费、资料费、考察费等所有费用)。

        (三)培训地点

        司法行政学院(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霞光里11号)。

        (四)结业证书

        经学院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颁发司法行政学院结业证书,并注明完成学时情况,可作为公证员职务晋升和律师年度执业教育培训考核的依据。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员报到前,根据自愿原则,提交一篇自定题目的学术论文供学员交流,并分别发至sifaxingzhengxy@163.com和xj2011@126.com,论文务必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司法行政学院将选出优秀论文汇编成论文集正式交付法律出版社出版。

        2、学员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二张二寸免冠正面近期彩色照片及其电子版。

        3、不可带家属。

        4、司法行政学院培训处联系人:李军、徐嘉临,联系电话:010-51399038。市司法局政治部教育培训处联系人:邓燕,电话:24029703。也可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点击左侧直属单位栏内司法行政学院网站链接,下载表格和查询相关信息。

        汇款户名:司法行政学院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帐    号:0200080709026400165

        特此通知。

        附件:《司法行政学院学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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