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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法国举行的第十五届欧锦赛,具有划时代的特殊意义:欧锦赛决赛阶段的球队参赛规模第一次从16支扩张到24支。数量上的增加,进一步显示出欧锦赛对于挑战世界杯地位的渴望。
作为国际足坛最具影响力的赛事,世界杯当年也经历过不断扩军的阶段,1982年从16队增加到24队,在1998年更是扩展到了32队。赛事规模的扩大,为世界杯带来了更大的影响力和更高的经济效益。
野心勃勃的欧锦赛,在扩张思路上紧跟世界杯,1996 年 从8队增加到16队,从本届开始更是有 24 队出现在决赛 阶段的舞台上。
然而欧锦赛又并非简单复制了世界杯的赛制,两者之间存在微妙的区别:小组赛阶段比较同分球队排名先后规则不同。在世界杯上,如果出现两支或者更多球队积分相同的情况,首先比较各支同分球队在小组赛阶段的总净胜球数, 继续出现相同的情况,则比较小组赛阶段的总进球数。如果仍然无法分出高低,则依次比较同分球队在相互比赛中的胜负关系、净胜球和进球数。然而在欧锦赛上,如果出现球队同分的情况,在比较方式的先后选择上与世界杯相反,首先看同分球队相互之间的胜负关系、净胜球和进球数,然后才是在整个小组赛阶段的总净胜球数、总进球数。
赛制差异反映出国际足联和欧足联的不同理念。根据世界杯的规则,在出现同分球队的情况下,更侧重于比较他们在小组赛阶段的整体表现。但这种赛制存在漏洞:如果小组中出现了提前晋级或者提前出局的球队,他们完全可能在最后一轮小组赛中保留实力甚至故意放水,与之交战的对手就可能趁机捞到足以压倒同分对手的净胜球。
所以世界杯小组赛最后一轮有时会出现意外的大比分, 比如在1990年和1994年,喀麦隆在最后一轮先后以 0 比4和1比6的大比分输给前苏联和俄罗斯,曾被视为“放水专业户”。最有争议的“放水”出现在1978年世界杯上,当时在8强战的最后一轮,东道主阿根廷以6比0狂胜秘鲁,从而依靠净胜球优势压倒同分的巴西,得以挺进决赛乃至最终夺冠。多年之后,爆出阿根廷军政府当时用几船大米向秘鲁方面换取大胜的传闻。
有鉴于这些历史教训,欧锦赛更倾向于由同分球队之间的相互比赛结果来决出高低,而不是将决定权交给竞争范围以外的其他球队。那么这种看似先进的理念就没有漏洞 了吗?答案亦是否定的。
在2004年欧锦赛的C组比赛中,当时意大利在前两轮 分别以0比0和 1 比1的比分战平丹麦和瑞典,而这两支球队又先后战胜了保加利亚。在最后一轮小组赛中,意大利面对已经被淘汰的保加利亚。如果参照世界杯规则,意大利只要在这场比赛中捞到足够的净胜球就能确保出线。但是在欧锦赛的规则体系下,如果出现意大利、丹麦和瑞典同样1胜2平积5分的情况,那么将比较三支球队之间的胜负关系、净胜球和进球数。而在前两项继续持平的情况下,三队相互比赛的总进球数就成为了关键。这样算下来,丹麦和瑞典最后一场只要战成2比2的平局,就能确保两支球队携手出线。而实际出现的比赛结果,不多不少恰好就是2比2, 导致在另一块场地上3比1获胜的意大利只能饮恨出局。
站在法律人的角度,也许能从上述赛制差异中得出一些超越体育范畴的结论:第一,世界上恐怕不存在尽善尽美的规则,任何规则都会有相应的盲区和不足;第二,围绕着既定的规则,相关各方一定会展开各种攻防,力争让规则为自身利益服务;第三,基于以上两点,仅仅依靠成文的规则,不足 以应对最复杂最尖锐的社会矛盾。
在具体的条文之外,还有一些抽象的内核值得被遵循。 这些内核可能是体育精神,也可能是公序良俗,又或者是其 它一些在原点撑起了规则体系的东西。
方正宇
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市律协宣传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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