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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

关于2009年已办理实习证人员集中培训(走读班)预报名的通知

作者:律师学院   日期:2010-01-07    阅读:4,062次

兹定于20103月上旬在市区举办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走读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范围:

2009 12 31 之前已办理实习证的实习人员;

以上范围实习人员原则上都要参加本次培训。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培训费用仍按2009年规定执行; 2010年其他班次培训,培训费用将按市律协第八届十一次理事会通过的新标准执行(理事会尚未召开)。

培训时间:

20103上旬(两周)。

、培训地点:

暂定上海良安大饭店(长安路920号近天目路、汉中路、裕通路)

四、交通路线:

轨交: 1号线汉中路或上海火车站;3号线4号线上海火车站西出口南侧天目西路长安路口。

公交:118122201  恒丰路站。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0 16 ---- 1 20 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邮箱地址:lsxy_shixipeixun@126.com

邮件题目:2010年第一期实习律师集中培训(走读班)预报名

邮件格式及内容:

姓 名

性别

实习证号

律所名称

手机号码

 

 

 

 

 

报名是否成功,以收到律师学院回复信息为准。

邮件不接受咨询,有问题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64030000---136分机;联系人: 老师。

六、其他:

报到时请带好实习证和150元教材费。

培训班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东方律师网上“律师培训”一栏的正式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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