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定于2010年3月上旬在市区举办第一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走读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之前已办理实习证的实习人员;
以上范围实习人员原则上都要参加本次培训。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培训费用仍按2009年规定执行; 2010年其他班次培训,培训费用将按市律协第八届十一次理事会通过的新标准执行(理事会尚未召开)。
二、培训时间:
2010年3上旬(两周)。
三、培训地点:
暂定上海良安大饭店(长安路920号近天目路、汉中路、裕通路)
四、交通路线:
轨交: 1号线汉中路或上海火车站;3号线、4号线上海火车站西南出口南侧天目西路长安路口。
公交:118、122、201路 恒丰路站。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0 年1月6日 ---- 1 月 20 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邮件题目:2010年第一期实习律师集中培训(走读班)预报名
邮件格式及内容:
姓 名 |
性别 |
实习证号 |
律所名称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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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是否成功,以收到律师学院回复信息为准。
邮件不接受咨询,有问题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64030000---136分机;联系人: 郑 老师。
六、其他:
报到时请带好实习证和150元教材费。
培训班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东方律师网上“律师培训”一栏的正式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二○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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