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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第三期远郊律师培训班取消通知

作者:律师学院   日期:2018-10-11    阅读:5,991次

原定于10月12日-13日在上海政法学院举办的第三期远郊律师培训班,报名人数不满60人,无法开班,因故取消。已报名的律师可以参加10月26-27日第四期远郊律师培训班。如无法参加,请向律工委取消报名。第四期远郊律师培训训班安排如下:

培训时间:2018年10月26、27日(周五、六全天)报到时间:10月26日9:00

培训地点:上合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上海政法学院内,外青松公路7989号)

培训学时:20学时

课程及师资:(课程顺序根据当天课表为准)

十九大精神解读

主讲人:袁峰,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风险防范

主讲人:潘书鸿,市律协副会长,恒建律师事务所主任

城市房屋征收律师实务

主讲人:马永健,市律协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医疗司法解释解读

主讲人:王茜,上海高院民一庭

融资担保审判实务

主讲人:宋向今,上海高院民五庭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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