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编辑委员会主任:邵万权
副 主 任: 朱林海 张鹏峰
廖明涛 黄宁宁
陆 胤 韩 璐
金冰一 聂卫东
徐宗新 曹志龙
屠 磊 唐 洁
潘 瑜
编 委 会:李华平 胡 婧
张逸瑞 赵亮波
王夏青 赵 秦
祝筱青 储小青
方正宇 王凌俊
闫 艳 应朝阳
陈志华 周 忆
徐巧月 翁冠星
黄培明 李维世
吴月琴 黄 东
曾 涛
主 编: 韩 璐
副 主 编:谭 芳 曹 频
责任编辑:王凤梅
摄影记者:曹申星
美术编辑:高春光
编 务:许 倩
编辑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http://www.lawyers.org.cn/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lawyers.org.cn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文/ 孟 山
据最新统计,上海目前有律所1187所,律师15431名,律师人数基本上是按每年800人左右在增加,而律师的业务量却增加不多。律师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不但刚出校门的年轻律师有这种压力,就连工作过一段时间的其他律师也有同样感触。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律师唉声叹气,不知所措;有的律师知难而退,改换门庭,另寻出路;也有个别律师为了案源不惜违规违纪,走旁门左道被查处,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那么律师的路真的是越走越窄吗?我们在如此巨大的竞争面前真的是无所作为了吗?回答是否定的。我认为,只要我们有坚定的信念,执着的追求,开动脑筋,一定会有出路、会有作为的。在目前的形势下如何拓展律师业务?我认为,社区法律事务,律师大有可为。虽然这不是一个新命题,实际上社区法律事务早先就在做,不是什么新的业务领域,只是我们有些律师关注、重视不够罢了。我觉得我们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一、起点要高,基础要牢。这里的起点不是说要办就办大案,代理费要收就是10万元、5万元以上等等。这里的起点是指立意要高,出发点要高,社会的需要就是我们律师的责任。现在有一种现象,律师同行见面,所关心询问最多的是你今年赚了多少?办了几个大案?担任哪些大企业法律顾问等等。无形中给人感到你只有赚了大钱、办了大案、担任国企或集团公司法律顾问才是大律师,才是好律师。在这种氛围下,大家想方设法地去找大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去找那些标的大有钱赚的案件。而对那些一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不积极、不主动甚至眼睁睁让它溜掉。就连市律协研究会的报名中也出现奇怪的现象,对建设工程、房地产等研究会争先恐后,以争得一席之地,仿佛加入了这样的研究会,大案要案就能滚滚而来。而对那些冷门的研究会却很少有人光顾。实际上像建设工程、房地产这样的案件,比例很少,早已被那些大牌律师所垄断瓜分,并且也不是什么律师都能办好房地产案件的。因此,我感觉还是应当起点要高,眼睛向下,从基础做起,从基层做起,那么,社区法律事务是大有可为的。
二、社区法律事务,量大面广。近来中央领导多次提出,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重要体现,要逐步健全基础社区管理体制。社区纠纷解决和矛盾化解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律师,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既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我们的机遇。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社区里的法律事务不但有家庭邻里关系方面的,还有社区居民在社区外发生的纠纷,也有社区居民的公司的纠纷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的各种争议和纠纷。虽然这些争议纠纷不一定能够形成案件,都需要律师代理,但是这些是潜在的客户源,这些案源随时都可能出现。现在本市各律所与各乡镇街道都有结对关系,并且都与每个村或居委会建立联系,这是一个良好的纽带,我们一定要重视它、用好它。
三、做业务,心态要平。作为律师,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当我们顺利时、春风得意时理解它很容易;当我们处在逆境深陷困难时能够领会它并不容易。每个律师都想办案,赚大钱,能出名,这不是坏事。也可以说,是律师成长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但是大的案件总是不多的,而多数是不起眼的小案件,关乎百姓的利益切身所在,也关乎社会稳定与和谐。
社会需要办大案的律师,更需要那些能够尽心尽职、无怨无悔为百姓办理小案件的律师。我记得有位同行曾经说过,我们没有大律师小律师之分,只有能否办好案件的律师之分。我很赞同。当我们为当事人办理的案件代理意见或辩护观点被法庭采纳时,当我们看到法院或仲裁庭的裁判书确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时,当我们看到当事人拿到了其应得的欠款时,作为一名律师,我们从内心感到由衷地自豪和欣慰。因此,案件不论大小,哪怕是法律援助案件,我们都要用职责和良心来认真负责地去办好它。
社区里的矛盾和纠纷,最后走上法庭的也就是些小案,并且占争议和纠纷中很少的一部分,但我们律师还是要积极参加社区的调解工作,积极介入调解的代理业务,虽然这些纠纷可能多数并不需要律师的代理,但有些纠纷律师是可以参加进来,受聘进行代理。如果律师能够代理调解相关争议和纠纷,从而解决平息事端,维护小区安全和谐,既减轻了当事人负担,又减少了诉讼成本,也扩大了律师业务的领域,这是我们广大青年律师应当好好关注和重视的。●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