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保持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延续性,降低理事会换届造成的影响,十届十四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后市律协各业务研究委员会换届时间的方案》,并对《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规则》作出修订,将规则第七条中“研究委员会的人员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修改为“研究委员会的换届应在下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当年的12月31日前完成”。
根据《关于延后市律协各业务研究委员会换届时间的方案》,将于2019年10月在东方律师网发布《十一届理事会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报名及主任人选自荐、推荐通知》,11月确定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候选人名单,12月开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竞选工作,确定主任、副主任名单。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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