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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互助金

报名参加互助金

日期:2024-01-30    阅读:1,690次

    上海律师行业团体医疗互助金(以下简称团体医疗互助金)是为全市专职律师以及律所工作人员看病就医及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保障而设立。报名一般在每年的7-8月份进行(具体时间以协会通知为准),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的整体人员集体报名参加。不接受个人参加。整所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律师事务所,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及其他辅助人员)。


一、报名入口

律师事务所登录东方律师网,进入【会员中心】,选择【202X互助金】模块,点击进入互助金报名页面。如图所示:

二、  互助金报名

点击进入【20XX互助金】模块后,进入医疗互助金系统。点开【会员中心】展开选择【互助金报名】,如图所示:



在报名时间内,点击“互助金报名”菜单点击“进入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报名页面

2.1上海派驻外地律师人员创建(如无派驻情况可忽略)

第一步:点击“创建”按钮

主要对人员信息内容进行填写创建,如下图所示:

填写创建完信息后即可创建一条人员数据


2.2行政人员管理

进入【会员中心】,点击【行政人员管理】,进行添加、修改操作。如下图所示:


注意:已离职的行政人员不可删除,需要在行政人员管理中,搜索姓名点击修改,设置在职状态为离职即可



2.3律所信息填报

最上方为报名表状态,无法手动修改,根据报名表的状态自动更新,默认为“未提交”状态

报名信息:律所报名信息填写、附件上传。(红色*为必填项,未填写完整的情况下无法提交报名表)

如下图所示:


2.4报名人员导入


报名分为四类人员:专职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上海派驻外地律师,在不同类别中,分别可操作“导入最新人员名单”按钮,即可自动同步律所相关人员信息

2.5编辑人员参与情况


点击人员姓名可对人员是否参与互助金等其他情况进行编辑选择,更改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6提交并打印报名表

报名人员信息完善后,点击右上角“提交并打印”按钮,即可提交并打印互助金报名表。

提交成功后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相关材料邮寄律协。
    报名表提交后不可修改;驳回后可修改。报名表状态为已审核则无法修改

打印:打印互助金报名表


报名信息:打印表以及报名信息页面可查看相关费用明细及合计。


三、 互助金管理

3.1报销单管理

点击【互助金管理】向下展开,选择【报销单管理】,如下图所示展示本律所内已审核通过或已支付的报销单。可点击‘查阅报销单’查看单据详细情况。


报销单管理中的数字标1:表示有待办事项1条,1条市律协已审核通过的报销单需要律师事务所专管人员选择是否需要律协代签字确认。



查阅报销单点击查看报销单据详细情况,可打印。


是否签字确认(备注专管人员签字):点击进入下拉选择选择是否需要代签。只能单选,选择完成后将弹出提示确认后。数字标识将取消展示对应的数字。

注意:单据状态为‘已支付’时表示该条报销单市律协已经支付。弹出提示确认后。数字标识将取消展示对应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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