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新成就,推动全社会增强男女平等意识,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全国妇联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联合开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发布活动。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积极响应该活动,特向本市全体律师公开征集典型案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发布对象及内容
近年内由本市执业律师办理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具有典型性的诉讼、仲裁、执行或调解案件。
二、案例类型
(一)维护妇女儿童人身权利和人格权益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预防打击强奸、猥亵、拐卖妇女儿童及故意伤害等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预防和惩治性骚扰;打击侵害妇女个人信息和隐私权;制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恋爱关系中和离婚后女性权益保障等案例。
(二)维护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在招聘、薪酬待遇、晋职晋级、生育保护等方面消除性别歧视,有效发挥劳动法律监督制度作用,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和女职工合法权益等案例。
(三)维护妇女财产权益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继承纠纷;维护农村妇女土地及相关财产权益的案例,特别是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征地补偿分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宅基地使用权等案例。
(四)维护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在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共同债务、夫妻扶养义务等纠纷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例;严惩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等案例。
(五)其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
三、案例标准
本次参评案例面向本市全体律师征集,后续将通过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发现符合标准的优秀案例。
(一)案例具有典型性或者社会影响力,对办理同类案件、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重点难点问题或贯彻落实新实施法律法规有指导借鉴意义。
(二)案例经办人立足本职,尽职尽责,思路清晰,有效运用法律政策,主动收集证据材料,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动社会治理作用明显。
(三)判决书、代理词或辩护词等法律文书以及维权过程体现性别平等意识或儿童优先原则。
(四)征集前办结的,已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决定或信访事项结案书的真实案件。
(五)案例材料要求文句通顺、逻辑清晰、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卷宗完备。
四、提交要求
提交形式:以邮件方式,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律所+案例类型+案例标题”。
收件邮箱:lucali@sunhold.com.cn
截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周一)17:00前。
提交材料:按照案例报送格式及附交材料要求(见本通知附件),提交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律师 18001988226;方律师 18017762566
感谢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支持!
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报送格式
2.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征集附交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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