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招聘公告
作者:办公室 日期:2020-01-06 阅读:8,733次
上海市律师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由上海市的律师组成的社会团体,受上海市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对律师行业实施服务和管理。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构筑新时代上海发展战略优势三年行动计划,打造卓越全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树立与打响“上海法律服务”品牌,提升上海法律服务能级,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秘书长(分管外事等工作)、对外交流部文员以及办公室文员各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副秘书长(分管外事等工作)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中共党员优先;
4、未受过党纪、政纪、行业处分。
(二)应聘岗位条件
1、热爱律师行业,有极强的服务意识、抗压能力、执行能力和管理水平,了解上海律师行业发展现状,具备行业国际化发展视野,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
2、擅长综合协调、文字组织、语言表达、危机公关及社会沟通,工作条理性强,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3、10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有类似岗位经验不少于5年;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精通英语,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5、具有丰富的国际会议、外事活动策划、组织协调工作经验,熟悉外事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律协、政法、司法、外事等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心素质及其他条件。
(三)岗位职责
1、主要分管外事等部门工作;
2、负责国际会议和国际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组织做好律协各项重要资料的英文翻译以及英文网站的文字资料;
4、负责律协外事接待和外事出访组织工作;
5、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协理事会、会长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6、做好与各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工作;
7、协助做好秘书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薪酬待遇
年薪40万元人民币(税前)。
二、对外交流部文员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和社会主义制度,中共党员优先;
4、未受过党纪、政纪、行业处分。
(二)应聘岗位条件
1、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负责日常英语资料的翻译,对相关中英文资料进行整理并归档保存;
3、负责单位外事接待和外事出访的报批和组织工作;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丰富的英文写作经验;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六级(含)以上,口语流利,能用英语流利地沟通交流,英语、法律专业优先;
6、5年以上工作经历;
7、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办公软件。
(三)薪酬待遇
年薪13万元人民币起(税前),具体面议。
三、办公室文员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和社会主义制度,中共党员优先;
3、未受过党纪、政纪、行业处分。
(二)应聘岗位条件
1、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各类公文、应用文以及新闻稿写作经验;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专业优先;
4、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勤奋努力的工作态度,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5、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办公软件。
(三)薪酬待遇
年薪13万元人民币起(税前),具体面议。
四、岗位应聘事项
(一)工作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
际广场33楼;
(二)请有意向的求职人员将个人简历电子版(简历中须包含出生日期、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家庭情况,并附2寸照片、学历证明及职称证明信息)于2020年1月31日前发送至shijingxiao@lawyers.org.cn;
(三)将另行通知简历审核入围者面试及笔试的时间、地点。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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