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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总结
2017年度,监事会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和《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规定的监事会职责范围行使监督职责,以充分保障律师协会工作顺利开展为主旨,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一)全面关注市律协各项工作
2017年度,监事会监事列席会长会议、理事会会议以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达40余次,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5次,走访了5个区的律师工作委员会,向16个业务研究委员会开展专题调研,向理事会提交了一份监督建议书,接待了3个兄弟省市律协监事会,受邀赴英国伦敦律师公会考察。
(二)加强与业务研究委员会联系,开展专题调研
监事会选取了16个业务研究委员会进行调研,听取对于业务研究委员会制度建设和规则试行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后,向理事会提出了相关建议。
(三)走访调研区律工委工作
2017年度,监事会赴普陀、闵行、宝山、嘉定、杨浦五个区律工委进行了走访调研,了解各区律师业务发展现状。
(四)监督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监事会充分关注会费预算的编制,对预、决算等提出建议。监事会委派监事参与了律协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对部分区律工委进行的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调研工作。
(五)重视与兄弟省市律协监事会的交流
监事会先后接待了到访的安徽、珠海、宁波三地的律协监事会,参加了“第六届全国监事会论坛”筹备会议。
(六)赴英国伦敦进行考察访问
受邀赴英国伦敦进行了考察访问,拜访了伦敦大律师公会和林肯律师学院,与国外同行进行了充分交流。监事会在考察报告中提出了三点启示与建议:一是完善我国律师监管制度,提升律师行业的社会评价;二是加强上海律师的国际化培训;三是加强以上海为争端解决地的国际法律服务。
(七)利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工作方式
在大数据的背景下,互联网正在深刻改变着工作生活方式,监事会的工作也必须随之改变。监事会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创新工作方式,通过组建微信工作群,及时沟通信息、传输文件,在群里讨论工作、交换意见,相比传统的电话联络、邮件传输,提高了工作效率。
“监事长信箱”是监事会与广大律师社会各界联系的重要渠道之一,监事会由专人负责查收邮件。2017年度收到的邮件基本都是涉及违纪投诉,监事会第一时间将这些投诉邮件转交市律协纪律部,同时跟踪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
对理事会、秘书处工作的评价
监事会认为:理事会以及下设的各个专门委员会认真完成了本届第三次代表大会确定的九大方面六十余项工作,工作富有成效,成绩有目共睹,尤其是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签署了多项合作备忘录,积极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各项措施,上海律师的总体执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建立“维权中心”和“投诉中心”,加大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力度。制定《市律协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着手调研《上海市律师协会会费使用规则》,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会费使用规则,做到会费收支结构的科学化、合理化。探索律师学院建立多元化培训体系,推动“律师云学院”在线课程升级;举办首届上海律师青训营,建立青年律师人才库,建立青苗班、青拓班、青训营阶梯式培训机制等。
监事会认为:秘书处全心全意为全体律师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较好地完成了理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业务研究委员会交办的文秘、会务、组织、服务等工作。在上海律师人数不断增长,秘书处工作日益繁重的情况下,秘书处全体成员团结一致,任劳任怨,务实推进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在律协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18年监事会工作安排
2018年,监事会将继续秉持“全面关注、重点监督”的工作方针,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监督工作能力
党的十九大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监事会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律师工作实际认真履职,推进上海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与兄弟省市律协监事会的交流
监事会将以参加第六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为契机,认真学习各地监事会的先进经验,推动全国各地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的长足发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作规则》
监事会将认真总结经验,借鉴兄弟省市监事会工作制度,着手修订《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
关注并研究中小律师事务所现状及发展
监事会将继续走访调研区律工委,在走访调研中重点关注中小律师事务所的需求和管理问题,倾听中小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心声,向理事会建言献策。
各位代表,2018年度是本届监事会履职的最后一年。全体监事深感监事会工作责任重大,将继续勤勉尽职,始终以维护广大律师的根本利益和促进上海律师工作的全面发展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继续努力使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推进上海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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