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递交面试材料的通知(七)
各位实习律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做好会员工作,请以下名单中的实习律师(网上申请面试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4月11日)将实习人员面试考核书面材料快递至上海市律师协会(2021年4月16日截止,勿寄 同城件 与 闪送件,现场不接待),协会将根据收到材料的先后顺序来安排面试,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以及方式将另行通知。
快递显示已签收后,不再接受电话询问是否已收到。
一、申请面试考核需要递交的书面材料如下:
1、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
2、上海市律师协会实习鉴定表(鉴定表 须填写 律所意见并盖章,本人承诺签字,个人小结签字,一式三份)(原件);
3、与接受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兼职、退休 不需要);
4、律师事务所依法为其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一年的明细,但依据本市有关规定无需缴纳社保的除外(复印件),
(兼职、退休 不需要);
5、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复印件(上海市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本市的学校集体户口、学校身份证不受理](复印件);
[身份证注意事项]
港、澳、台实习人员:须提供相关暂住证明材料,即《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由本人或亲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到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并填写《华侨、港澳台同胞暂住人口登记表》。) (如无注明有效期限默认有效期三个月)或 上海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6、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如实习人员实习与执业并非同一家事务所,递交合同为与新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请实习人员递交面试考核材料时,提交一份证明,内容为:老所同意并知晓该实习人员去新所执业,事务所盖章。)(原件)
二、面试考题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3、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4、全国律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适用于2017年3月全国律协新版本)
5、全国律协《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6、司法部《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7、上海律协《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8、上海律协《律师执业利益冲突认定和处理规则》
注:1、凡注明复印件的,如果提交原件,默认同意交于协会原件归档。
2、实习周记无需提交纸质版至律协,如有补充情况可自行打印备用。
三、快递地址:
上海市 徐汇区 肇嘉浜路789号 均瑶国际广场 33楼 上海市律师协会 会员部收(注明:面试材料)。64030000-118
四、请假方式:
如无法快递面试材料不能参加面试考核的,应提前请假。请假方式:发送邮件 至yaoyanling@ mailto:yaoyanling@lawyers.org.cn并 注明姓名、实习律所。
递交面试材料名单
姓名 |
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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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汪桂琴 |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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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晶 |
上海朗悦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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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鑫杰 |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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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董莎 |
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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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辉 |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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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郭馨 |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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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郝宗绪 |
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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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金成浩 |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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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张琦 |
上海善达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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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吴亚辉 |
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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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李婧 |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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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万成 |
上海阅瀚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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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程夕阳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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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张舜宇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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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姜波 |
上海凡科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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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吴明月 |
上海中申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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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金银珠 |
上海华理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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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陈皓琪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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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潘旭光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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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吉嘉茜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
||
21 |
李艺天 |
上海信栢律师事务所 |
||
22 |
李玉堂 |
上海天尚律师事务所 |
||
23 |
于斌 |
上海埃孚欧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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