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至7日,由国际律协亚太论坛、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共同主办的国际金融法律研讨会在上海波特曼大酒店召开。
国际律协成立于1947年,总部设在英国伦敦,现有来自183个国家的17229名个人会员,以及代表250万律师的173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组织的团体会员。国际律协是一个非政治性、非盈利性的组织,是世界上规模和影响最大的国际性律师组织。每年国际律协都要在世界各地组织一个重要的法律大会和多次专题讨论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律协后,积极参与国际律协的活动,曾多次派团参加国际律协的年会。1987年国际律协与全国律协合作在北京成功地举办过中国、欧洲共同体贸易投资法讨论会。亚太论坛是国际律协的一个下属机构,成立于1992年。
这次国际金融法律研讨会是国际律协亚太论坛第二次在中国、第一次在上海举办的法律研讨会。来自美国、丹麦、奥地利、日本、新加坡、韩国、泰国、德国、澳大利亚、英国、荷兰、中国、香港等17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国际律协主席波尔霍夫、香港律师会会长周永健、亚太论坛共同主席叶锡安、里克•莱德伯瑞等嘉宾出席了会议.上海市副市长冯国勤、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国际律协主席波尔霍夫、全国律协会长任继圣、市律协会长张凌等在开幕式上致词,祝贺本次大会的胜利召开.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在开幕式上作了基调报告.冯国勤副市长在会议开幕前,会见了国际律协官员和组委会其他成员.
本次会议共研讨5项议题,均为中国乃至亚太地区关于金融法律的热点问题,分别是:1、亚太金融危机。主要研讨如何对付亚太金融危机对亚洲各国及地区的冲击以及应吸取的教训。2、本地区清算、结算和重组.主要研讨本地区内生产企业在生产和销售活动中面对的失误(假设)方面的问题.可能造成失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货币贬值、地区内的销售减少等。3、亚太证券业。与会代表在发言中认为,亚洲的资产证券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新的产物,但有巨大的增长潜力,在亚洲国家,证券发展的程度不一,有些国家为此引进了专门的立法来规范证券业。4、外汇管理。外汇管理规定在国家的金融政策中起着重要作用。它们被认为是将一个国家的经济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分割开来的基本因素,从而能使经济独立而不受外界影响。外汇管理规定被经济学家认定为是许多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重建遭受严重打击的经济的关键。法律必须处理外汇管理规定对国际合同的影响。5、中国和本地区其他部分的项目融资。上海市律协副会长、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吴伯庆在会上宣读了题为"上海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融资"的论文。他在论文中提到,中国的项目融资,由于缺乏一个比较完善的法律环境以及统一的全国性立法,使得国内各地的作法不一致,产生了一些法律冲突,因此法律和操作尚待完善。他认为,中国的项目融资可以根据本国的情况进行再设计,从而有别于其他国家的融资模式.但是,只要这种"中国模式"是能够为外国投资者及贷款人接受的、是能够带动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的、仍然能够贯彻有限追索权原则而不致于加重中国政府财政负担的,就是有生命力的,应当受到肯定。可以肯定地说,上海及中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融资前景是广阔的。吴伯庆律师的发言,引起与会中外同行的兴趣,并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
在为期2天半的会议期间,近30位中外律师报告人围绕上述5项议题在会上宣读了论文。会议还邀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外汇管理局、香港货币管理局以及大学教授、专家等到会作报告。
上海要建成国际金融中心,上海律师要为改革、开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非常需要进行有关专业业务知识的进修和提高。幸逢此次盛会在上海召开,给上海律师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上海部分律协理事、律协金融法律研究会成员共20多人参加了这次会议。他们在会议期间与国内外同行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共同切磋国际金融法律方面的热点问题,吸取对自己有益的东西。
会议期间,全国律协、上海市司法局及市律协分别在大剧院宴会厅、香格里拉大酒店设宴招待全体与会代表。全国律协杨金国秘书长、市司法局杨全心副局长、市律协顾问委王文正主任等也参加了会议。市律协副会长朱洪超、缪林凤分别主持了两个议题的研讨。全国律协会长任继圣、广东律协副会长李国梁等人还在市律协会长张凌、秘书长李海歌的陪同下,分别参观了上海市律师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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