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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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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四年多的努力和近半年的筹备,上海—新加坡律师交流项目正式落地启动。10月13日,第一期上海—新加坡律师交流项目赴新培训团行前会在上海律协第一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卫萍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律协会长邵万权、监事长朱林海、第十一届会长季诺等出席会议。副会长黄宁宁主持会议。
响应“五点希望”
推动行业“国际化”发展
当今世界格局加速演变,全球治理体系深度变革,开启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与高水平法治人才培育。刘卫萍强调,市司法局党委和市律师行业党委对沪新交流合作项目高度重视,对第一期赴新培训团高度关注,此次赴新交流学习对律师个人而言是难能可贵的成长机会,对行业而言是开拓创新的崭新尝试,对国家和上海而言是充盈高端涉外法律人才“蓄水池”、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她对即将启程的赴新培训团成员提出四点期望:一是要有大视野,在交流培训中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和落实好司法部党组对广大律师提出的“五点希望”,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二是要有大情怀,时刻牢记自己是“海派律师”的代言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热爱国家;三是要有大局观,做好沪新律师交流合作的使者,增强组织性和纪律性,遵守外事纪律要求、新加坡法律以及各项培训规定,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四是要有大作为,学成归来及时回馈行业,助推上海律师行业国际化发展,真正成为提升上海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中流砥柱。
蓄势待发
开辟“走出去”新路径
上海—新加坡律师交流项目是经市司法局、新加坡律政部、上海律协、新加坡律师公会多方共同努力,在2019年4月形成合作愿景。经历长达四年的反复沟通协调,作为沪新合作理事会2023年度合作项目成果之一,四方于2023年4月19日签署合作备忘录,并于2023年10月启动首期项目。
邵万权强调,要在国家不断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和上海着力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的大背景下,深刻理解交流项目的重要意义,要确保交流合作取得实效。季诺提到,这是新加坡第一次与一个城市签署并开展双方律师定期交流合作项目,也是上海律师行业第一个长时期、大规模、双方互派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朱林海要求学员们抓住机遇、学有所成,充分展示上海律师的职业化、专业化、国际化形象。
开创先河
展现“海派律师”精神风貌
首期项目为期三个月,涵括到新加坡律师事务所实习、与新加坡的企业法律顾问交流、旁听新加坡当地法学院或其它机构的法律课程与讲座、参加由新加坡机构举办的活动或分享会等内容。为遴选培训团成员,经市司法局与上海律协层层选拔,10名律师脱颖而出,组成第一期上海—新加坡律师交流项目赴新培训团。
在交流环节中,学员们对本次行程充满期待,纷纷表示要努力学习涉外业务、国际仲裁、律所管理、律师职业规范等各类知识,深入了解不同地域的法治文化与差异化法律服务特色,求同存异、取长补短,积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维度的交流。培训团于10月19日启程赴新,期待学员们充分利用这次与国际律界同行交流、双向分享专业知识和最佳实践的机会,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展现上海律师的国际辨识度和时代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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