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律师协会已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对《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进行修订,市律师已将新版《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送交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市律协正与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就启用新版《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具体操作规定进行积极磋商,但目前尚未正式启用。
请各律师事务所在收到正式启用新版《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发文之前,通知本所律师继续使用旧版《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见附件),勿使用新版《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以免造成不便。旧版《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可打印下载附件后填写后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旧版《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pdf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七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