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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报名通知

日期:2013-04-22    阅读:9,185次

        2013年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学制10天,120课时,采用集中培训住读方式进行,其中:集中授课112课时,书面作业折抵8课时。通过培训帮助学员树立职业愿景、认识职业角色,培养职业素养,训练职业养成,掌握职业技能。

        培训对象:已取得实习证未参加过集中培训的人员。

        培训地点:上海政法人才培训中心(外青松公路7989号)二楼报告厅。开班当天7:30—8:30九号线佘山站有班车接入。

        培训时间: 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至5月29日(星期三),期间不中断。培训班报到时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8:30。

        培训名额:本期培训班招生150名。

        注意: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时人数不满100人将延期开班,报名成功学员届时无需重新报名。

        报名方式:登陆会员系统“培训班报名”,选择第三期集中培训进行报名。并要求填妥附件中《第三期集中培训人员信息表》,发送到:lsxy_peixun@126.com;标题注明“第三期集中培训-姓名”。

        培训班费用:培训费820元;住宿800元(正床)、700元(加床);伙食380元;培训教材150元。本期培训班要求学员统一食宿,不安排走读学员。缴费当天只收现金。

        注册缴费后报名才算成功。

        培训报名截至5月6日。5月7、8日(星期二、三)下午1:30—4:00进行收费注册工作。注册缴费时须带好实习证原件到市律师协会(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5楼办理,如需代缴请带好参加培训人员的实习证原件。

        培训班首日报到注册:5月20日上午8:30 ,在上海政法人才培训中心大堂注册办理入住。

        培训班作息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晚上18:30至21:00。

        培训主要内容:“学习十八大精神,解读中国法治建设”、“上海律师发展与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礼仪”、“职业起步与自我修养”、“刑法业务基本技能及模拟法庭”、“民事诉讼基本技能及模拟法庭”、“行政诉讼业务基本技能及模拟法庭”、“劳动法律实务及模拟法庭”、“仲裁技能与模拟仲裁庭”、“婚姻家庭法律实务”、“公司法律实务”、“商务谈判技巧”、“诉讼技巧”、“律师客户管理”、“法庭辩论技巧”“法律咨询与顾问技巧”、“律师文书与写作技巧”、“沟通技巧”、“压力管理与心理调适”等。

        附件:第三期集中培训人员信息表.doc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2013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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