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律协通知 >> 协会通知

协会通知

关于举办民商事立案律师实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3-12-17    阅读:6,547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启动了新一轮发展,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上海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不仅推进了司法公正、司法为民,改善了律师执业环境,同时也对律师从事民商事诉讼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律师民商事案件立案技术,熟悉法院立案审查原则、标准和程序,提高本市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实务操作能力,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与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举办“民商事立案律师实务专题培训班”专题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班主题:民商事立案律师实务专题培训班

二、培训要点:培训班聚焦民商事案件立案,邀请本市司法系统资深法官,高校著名学者,以及本市资深律师从各自不同的视角传授立案的技术,内容涉及:请求权基础的确定、案由的选择、立案材料准备以及法院的立案审查要求等。培训期间,律协民委会会还将组织专题沙龙,围绕民商事立案难点、热点展开互动讨论。

三、培训对象:本市执业律师350

四、培训时间:1228(星期六)1229(星期日),二整天,16课时。

五、培训地点:上海交通大学第二医科大学懿德楼二楼报告厅。(重庆南路227号;周边交通:公交36786869932933974,986大桥一线隧道八线重庆南路建国中路公交车站;公交1724304730864建国东路重庆南路;公交146马当路建国东路公交车站;公交1724304864复兴中路重庆南路公交车站)。

六、培训方式:本期培训班采用室内走读方式进行,培训班不提供住宿,但安排学员午餐,要求学员必须准时上课,不得随意缺课、迟到、早退。听课期间把手机调至震动档,不得在教室内接打手机。

七、培训内容及安排:

日期

时间

课程名称

主讲人

单位职务

1228

9001130

民商事立案审查的基本内容

 

市一中院立案庭

1300——1630

如何赢得诉讼

倪伟等

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主任

1229

9:0011:30

民商事立案实务

 

破解立案难的有效路径与思考

13001500

请求权检索与案由确定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

15301730

沙龙

谭芳等

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

八、报名办法:本期培训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会员中心“培训班报名”点击报名;报名后若不能参加,请及时取消报名,或在开班24小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向律师学院办理请假手续(邮箱:lsxy_qingjia@126.com)报名后无故缺席培训的,将影响以后网上报名参训。凭电脑下载的听课证参训,未办理报名手续律师参训,不计学分和不安排就餐。

特此通知。

 

                         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O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