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本市女律师工作两上两下的民主推荐和选举,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理事进行了换届,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在1999年2月26日举行的第一次理事会会议上,理事们选出了新-届正副理事长、正副秘书长。
新-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理 事 长:缪林凤
副理事长:项黎、陆亿军
秘书长:李海歌
副秘书长:陈东风
理事:刘小禾、严励弘、沈秋君、严薇娟、罗玲、唐淑、殷畹秋、
王小眯、蒋荷姊、钱丽萍、顾玉红、孙志祥
理事们一致推举倪彬彬、戴绿绮、赵土圭、郑耐丽、张林英等5人为名誉理事;倪彬彬为名誉理事长。
新一届理事会成立后不久,即于3月22日星期天召开了部分女律师座谈会。理事会理事、名誉理事及部分律师事务所女主任、女律师共37人出席了会议。会以的主要议题是:听取修改联谊会章程的意见;座谈如何进一步开展今后的各项活动;对近年来热心参加女律师联谊会的会员进行了表扬和奖励。
女律师们放弃了休息日,聚集在律师活动中心,认真讨论,集思广益,对章程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对新-年工作提出了许多设想和建议。大家-致认为,女律师联谊会是我们自己的组织,我们要更广泛地吸引和团结广大女律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更大的成绩。中午,女律师们以盒饭简易就餐后,下午继续讨论,会议始终开得热气腾腾。
座谈会结束后,第四届理事会召开了第二次理事会会议,5名名誉理事列席了会议。经过讨论,缪林凤理事长集中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近期工作要求:
一、修改章程。集中会员意见,对章程作进一步修改。
二、加强组织发展工作。由于新设立事务所及律师转所较多,会员变动较大,近期将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理顺关系,同时吸收更多新会员。为了进一步密切理事与会员的关系,保证联谊会活动的正常开展,决定把各律师事务所按地域划分成片,落实理事分片负责,联系会员。
三、理事会工作分工。为了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理事会分设四个工作小组:业务学习组、文体联谊组、组织工作组、青年工作组,分别由项黎、陆忆军、李海歌、顾玉红等牵头负责。
四、1999年具体工作安排:
1、5月份召开会员大会,通过修改后的章程、汇报理事会工作情况及工作打算、欢迎新会员、联谊文体活动等。
2、组织对婚姻家庭法的学习研讨,向人大、政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举行律师事务所女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共同探讨律师事务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4、开展与女法宫、女检察宫的联谊活动,加强横向联系。
5、召开部分中、高级女律师和青年女律师的座谈会,昕取意见。
6、组织理事外出学习取经。
理事们一致表示,将不辜负广大会员的期望,进一步发扬奉献精神,把女律师联谊会的工作切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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