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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铁饭碗”创业展鸿图 樊品儒律师访谈摘要

2018年第09期    作者:李海歌 刘小禾    阅读 8,368 次

访谈时间:2017316

受 访 人:樊品儒

采 访 人:李海歌 刘小禾

 

打破铁饭碗创业展鸿图

樊品儒律师访谈摘要

 

李海歌 刘小禾

 

采访人:之前与樊主任见面,多数是一起参加市律协的郊县律师工作研究会。多少年过去了,我们非常高兴今天能与樊主任再次相聚,共同回忆上海郊区律师的发展历史。崇明是上海恢复律师制度比较早,同时在律师工作初创阶段作出很大成绩的区县之一。当年崇明律师的领头人高冠春律师、江中禹律师等老前辈虽然已经去世,但他们两位的言行举止给我们留下很深刻的印象。后来樊主任接掌过崇明律师事务所,因此,就请来为我们回忆下当年律师发展的有关情况。

 

樊品儒:1979年,崇明成立法律顾问处,比县司法局还早。不仅是郊县第一家,可能在市里排名也是排在比较前面的。当时的律师比较少,创办人就是高冠春律师、江中禹律师。1984年,县政府司法科转为县司法局的时候,我就从崇明县志办公室调到县司法局任办公室主任,在那里办理司法局由科转局的一些具体工作。我是初中毕业,很早就参了军,1962年至1974年,在部队将近13年。一般义务兵是3年,后来增加到4年,我属于超期服役,到5年了提升为干部,就留在了部队。回到地方,很想充实自己,便参加高考,时间非常紧张,于是就靠拼搏奋斗。

1986年,我38岁时参加了全国高考,当时思想斗争确实很激烈,我任办公室主任,其实已经是铁饭碗了,再去参加高考,在旁人看来是一种折腾,何必吃这个苦呢?但为了以后的创业打好基础,必须要敢于拼搏,这也来源于在部队练就的艰苦奋斗的作风。我们是野战军步兵连,这样锻炼出来,一般就不太怕苦了,尽管高考对于我们而言压力很大,但我们也不怕苦。通过几个月勤奋努力的学习,终于考上了北京的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在那里读了两年全日制大学,同时保留在司法局的工作关系。当时上海有两个人考上了,另外一位现在海事法院工作。上学期间是相当艰苦的,爱人工作也很忙,家里还有两个孩子。1988年毕业以后,我就调到律师事务所工作了。那时叫崇明第一律师事务所,我的前任是郭惠明,他调到市局律管处去之后,我就接他的班。

我们崇明第一律师事务所在崇明是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最多时有三十几人。事务所名称后来由崇明第一律师事务所改为申江律师事务所申江两字是我提出来的,因为当时市司法局有个规定,事务所名称不能有地域、专业等字样。崇明第二律师事务所改名为海通律师事务所

1992年,我组织编辑了一本案例选编,把事务所里办得比较好的、并在80年代有影响的案子汇编成案例选,作为所内学习资料。之前没有人搞过,所以影响还算蛮大的。市律协郊区律师工作研究会开会时每人发一本,用作经验交流。平时我自己也经常注重写些办案的心得体会,向《上海律师》杂志投稿,市律协比较看重,发表后有两篇还得了奖。

崇明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这和崇明的地理条件有关系。不像现在走公路或坐船都行,还有公交直接到崇明,非常方便。当时崇明生产成本高、运费高、交通不便,到崇明去当天回不来,对各方面的发展影响很大。并且为了保持崇明的原生态不能被污染,所以崇明开办企业有很大的限制。崇明的律师业务也发展得不太好,和市区与近郊不同,业务主要是崇明岛上的,民事纠纷居多,市区内的业务基本没有,行政诉讼也很少。据此,市司法局专门对崇明出了个特殊倾斜政策,可以跨区县设办公室。我们就在市区四川中路668号设立了市区办事处,律师业务开始以崇明为主,兼向市区发展。

以前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是拿工资的,我到事务所之后逐步推行主任和律师一样办案,靠自己业务创收来提成,既办业务,又搞管理。主任要起带领作用,主任只有办好案子,律师才会跟着走。否则律师不服气,事务所管理也无从谈起。

后来黄亚忠律师从华东政法大学调回崇明,接替我担任主任。我就在原来申江事务所市区办事处的基础上,组建了自收自支的合作制山峰律师事务所,两地的业务就分开了。再后来转为合伙制,又面临一次大的考验:要当律师就必须脱离干部待遇,也就是说,我的部队转业干部的待遇要取消。如不想当律师,想回到机关也可以。我已经是五十岁开外的人了,没过几年就要退休了,眼看那么多的工龄、干部待遇都要取消,当时思想确实有些顾虑,但由于我对律师工作比较热爱,所以就下定决心辞去公职,不拿工资、不占编制,自负盈亏,彻彻底底下海。事务所开始注册仍然在崇明,后来为方便起见,改由办公室所在地闸北区司法局管理。

我的业务主要是房地产方面的案子,办了有二十多年了,90年代主要是房地产拆迁联建方面,2000年后就是建筑工程纠纷比较多,最近十来年房屋买卖纠纷比较多,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三个阶段,我基本上都参与了。

早期我也办理了一些刑事案件,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有一个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一审判有罪,关押已经半年多了,后来到中级法院上诉的时候,律师做了很多调查,最后被宣告无罪。这个案子对被告人来说至关重要,当时他已经59岁,如果判刑,那退休工资就领不到了,结果翻过来后,不但退休工资没有受影响,前面的部分还要补给他。事务所对律师作无罪辩护是很谨慎的,要组织集体讨论。

还有一个案件,有位驾驶员开车把一位老太太撞死了,自己承认过失,致人死亡,判了一年徒刑。我们受理后发现,老太太方面没有客观证据。相反我们找到一个客观证据,即老太太被车子撞了飞出去后,一只脚趾在袜子里,而这只袜子在公路边上。到底是驾驶员的责任,还是老太太的责任呢?如果是驾驶员的责任,他和老太太是同方向的,他只能够撞到她左腿,现在留在现场的恰恰是右脚趾。这就证明了老太太是横穿马路的时候转进道路抢了车辆的道。尽管驾驶员承认自己有罪,承认是自己撞死的,但是不能证明他违反了法律。我们仔细研究交警的事故鉴定,据此作了无罪辩护,指出不能轻信口供,而应当重视所有证据包括客观辅证,驾驶员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该案除了入选事务所的案例选编,还被收集到杭州大学的一本汇编里。

关于我担任副主编,于2015年底出版的《中国退役军人创业集锦》的背景是:民政部审批成立的中国退役军人创业促进会属于全国性的组织,主要为转业军人提供创业、就业的服务。促进会准备出版《中国退役军人创业集锦》,对退役军人提供相关的帮助,主编是原来我所在部队的林政委,转业后担任上海市物价局副局长、物价研究所所长,我自己除参与撰稿以外,还担任了副主编。该书根据国务院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着重褒扬在转业后自主创业、为国家创造财富的战友,同时,对后来者也有启示作用,提供些正能量。出版后对部队的影响比较大,引导转业军人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面貌,为国家建设添砖加瓦。

我在该书中的文章里,反映的是我如何从一名普通士兵成长为一名国家干部,由国家干部到了地方工作,到了地方之后再继续奋斗,刻苦学习,成为律师专业人员。创业的前提条件是需要有本钱,何为本钱呢,就是自己要强大,要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创业对于社会来说大有好处,因为从那么多人希望呆在机关,转变为去创业,自收自支,减轻国家负担,于国于己都有好处。文章详细记录了我在自主创业的不同阶段的思想斗争的过程。

 

采访人:樊主任从崇明法律顾问处,到崇明第一律师事务所、申江律师事务所、申江律师事务所市区办事处,再独立创办山峰律师事务所,事务所从国办所、合作所发展到合伙所,他个人从部队到地方,再自主创业,最后辞去公职。一路走来,经历非常丰富,现在还在继续执业,主要是诉讼业务。在培养的青年接班人中,他儿子就是其中之一。

樊主任文字功底很好,加上法律知识,办了好多案子,经验越来越丰富,当年经常为我们《上海律师》撰稿。多少年过去了,樊主任仍旧兢兢业业地奋斗在律师业务的第一线,还忙里偷闲,为部队战友编著了具有相当指导意义的《创业集锦》,说话发言还是那样的亲善严谨,有个成语叫文如其人,这里我们不禁要加上一句:人如其名!今天我们与很儒雅的樊品儒主任一起,共同回顾当年上海律师恢复发展的历史,很有意义。

非常感谢樊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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