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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共建协议 搭建合作平台

上海律协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协召开交流座谈会

2019年第06期    作者:文│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阅读 4,112 次

 5月8日上午,上海律协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协在上海律协第一会议室召开交流座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副局长刘江辉、律管处处长李英、副处长王旭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协副会长赵德林、秘书长李衍军、副秘书长顾玉婷,上海律协会长季诺、监事长张鹏峰、副会长曹志龙、秘书长陈东等参加会议。上海律协副秘书长潘瑜主持会议。

 季诺会长和赵德林副会长分别代表上海律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协签署了合作共建协议书。合作共建协议书旨在搭建上海与兵团两地律师长期友好合作共建平台,合作事项包括:一、持续开展律师协会之间的合作共建;二、邀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协派遣律师到上海进行培训交流,参加上海律协每年举办的各类律师实务论坛、专业委员会年会、业务研讨会、座谈会等专业活动;三、上海律协选派专业律师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授课;四、双方定期交流协会会刊、学习资料、业务论坛论文、专业委员会论文等资料;五、积极为两地律师界搭建对接平台,加强两地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法律服务专业化建设,共同促进两地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等。

 会上,双方还就两地合作共建具体工作和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张鹏峰监事长、曹志龙副会长具体介绍了上海首次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包括评价规则的制定、评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出的工作经验等。

 刘江辉副局长依次介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机构体制、新疆自治区对兵团司法行政系统五个大类的授权情况和兵团律协的基本情况。他指出,在发展的同时,兵团律协也面临青年律师匮乏、业务较为传统、律师培训开展不足等困难,希望双方能够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加强合作,提供培训机会,为兵团的青年律师创造学习提升的机会,助推兵团律师事业跨越发展。

 季诺会长表示,上海律协与新疆地区的交流合作由来已久,此次签约拓宽了双方进一步合作的平台,今后双方将通过以案带教、业务互动等形式谋求共同发展,开展更有针对性、精准度的培训对接。希望双方在保持原有良好合作传统的基础上,争取创新、追求实效,为维护新疆法治环境做出更多的贡献,为两地律师创造更多的交流机会,促进各领域的共同发展、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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