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律协通知 >> 协会通知

协会通知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协力巨匠律师学院2014年招生简章

日期:2014-09-11    阅读:7,705次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协力巨匠律师学院(简称“巨匠律师学院”)传承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3年共同举办的“巨匠律师实务培训项目”,于2014年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及“巨匠律师实务培训项目”的创始同仁共同创立。

作为全国首家由律师事务所与全日制综合性大学联合办学的律师学院,巨匠律师学院旨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适应律师和企业法务专业能力提升需要的法律实务培训体系,创造中国律师业专业化发展的新途径。

巨匠律师学院组建了由知名律师高级合伙人、500强企业高管、专家型法官和高校教授组成的优秀师资队伍,设计了符合律师工作实践规律的阶梯课程和国外游学、实务项目等实践课程,帮助学员获得律师业务最前沿的理论知识、实务经验和操作技能,便于学员选择更适合自身发展的法律执业机构,取得职业生涯的重大提升。

 

一、  培养目标

巨匠律师学院旨在为律师界、企业法务界培养栋梁人才,对学员的培养目标包括:

1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公民素质和职业素养;

2  扎实掌握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方法;

3  具备独立从事以及率领团队从事法律实务和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能力;

4  具备国际化视野,拥有不断学习并服务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进一步改革开放所需的法律服务能力。

二、  师资队伍

巨匠律师学院师资队伍主要由律师界知名高级合伙人、企业法务界资深人士以及部分知名高校具备实务经验和深厚理论水平的教授组成。

巨匠律师学院聘任了律师行业中领域极富实务经验且在其专业领域有所建树的中青年专家型律师担任课程导师,聘请了业内翘楚、各大律所高级合伙人、500强企业高管、专家型法官等人士担任顾问,为学员搭建了业务学习和社会交流的平台。

三、  培训课程

培训课程包括阶梯课程和实践课程两大类。

(一)阶梯课程

阶梯课程包括律师业务基础课程、专业提高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

基础课程旨在夯实学员的律师执业基础技能,包括如下八门课程:公司法律实务、律师营销、谈判技巧、中英文法律文本制作、诉讼实务、法律英语、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团队协作。;

专业提高课程旨在全面提升学员在主要法律业务领域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包括如下八门课程:知识产权、证券、信托基金、银行、投资并购、海商海事、房地产、国际贸易。

专业方向课程学习阶段,学员将按个人执业规划,选择一个专业方向课程,进行专题研讨和模拟实务学习,以获取执业经验,提升专业执业技能。专业方向课程分为以下四大方向:

1)投资并购方向,包括公司治理、兼并与收购、资产重组等高阶课程;

2)知识产权方向,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反垄断、337调查等高阶课程;

3)金融投资方向,包括银行、信托、基金、保险、互联网金融等高阶课程;

4)国际贸易方向,包括贸易救济、外贸综合服务商、国际贸易结算与融资等高阶课程。

(二)实践课程

实践课程包括海外短训、见习课程、讲座等课程。

海外短训时间为1-3个月,旨在培养学员的国际化视野和涉外执业能力。海外短训期间,将按照实际情况,组织学员参观国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和法学院,并进行交流,学习国外律师案件处理技巧,树立实务思维模式,增强处理国际案件的能力,了解国外律师事务所运作流程,汲取有益经验。

见习课程时间为1个月,学员将跟随所选教授参与律师事务所、公司的项目工作,并由教授指导学员学习和完成专业领域的实务工作。

四、  招生计划

2014年,巨匠律师学院拟开设一期律师精英班,招生人数为30名。

律师精英班另招收不超过15名港澳台地区旁听生。

五、  报名条件

(一)报名学员需符合如下条件:

1. 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2. 在律师事务所或者企业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或有相关经历)1-5年;

3. 有志于从事专业法律服务工作;

4. 未受过行政处罚;

5. 无犯罪记录。

(二)港澳台地区旁听生需符合如下条件:

1. 获得所在地律师协会认可的法律学位,具有法律工作经验;

2. 有志于了解和学习中国大陆律师实务。

3. 能够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

4. 未受过行政处罚;

5. 无犯罪记录。

六、  报名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日期

巨匠律师精英班全年接受报名,本期开班时间201411-201412月。

(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律师资格证书(司法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5. 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整。

外地学员可以函报,并请将报名费汇款凭证复印件与上述材料一并邮寄。

七、  资格审查及入学录取考试

(一)资格审查:

巨匠律师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所有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于1015日前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协力巨匠律师学院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学员名单。

(二)入学录取考试方法:

符合条件的学员(不包括旁听生、委培生)需参加律师学院组织的外语、基础法学理论和综合法律实务知识三门课程的笔试。并于同日参加法律实务面试。笔试和面试综合考评均合格后方可入学。

面试主要考核学员综合素质,包括法学功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英语表达等。

旁听生和委培生不参加考试,根据申请材料择优录取。

八、  学制

全脱产学习,学制一年,两个学期,共45周,每周授课五天。

九、  培训费用

人民币18万元/人。

十、  培训地点

教学点设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古北校区(长宁区古北路620号)。

十一、 培训及考核方式

1. 培训方式

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由教授与律师讲解、案例操作、模拟演练、答疑讨论及律师点评相结合。不定期安排其他相关领域专家讲座。

2. 考核方式

根据学员对简单型案例、一般型案例及综合复杂型案例的实际操作情况,由专家进行考核评分。

十二、 结业待遇

考核合格者授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协力巨匠律师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学员结业后由业内知名律师向协作律师事务所进行就业推荐。

十三、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法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古北校区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协力巨匠律师学院招生办公室

(上海市古北路628712室)

电话/传真:(021-22818257

邮编:200336

联系人:夏思洁、谢宝朝

邮箱:lsxy@suibe.edu.cn

律师学院官网:www.xieliedu.org

十四、 本招生简章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协力巨匠律师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