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奖励热心本市律师行业发展,并为本市律师行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行业贡献奖表彰奖励规则》,并经九届律协十二次理事会审议决定,确定拟表彰的上海市律师行业2013年度贡献奖获奖名单。
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行业贡献奖表彰奖励规则》第六条规定: 经过理事会组织的评定机构评定的拟表彰奖励的名单,在理事会通过后,应当在东方律师网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现将拟表彰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今日起至2013年3月27日止,如果对本公示之名单有任何意见和异议的,请以电话或者邮件形式联系市律协宣传部:
电话:64030000-160
电子邮件:tjshanjun@foxmail.com
联系人:市律协宣传部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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