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145条至1149条的规定,是遗产管理人制度在我国法律上的首次全面亮相。根据新法规定,遗产管理人是继承中不可缺位的角色,覆盖面之广可想而知。为研讨遗产管理人制度在理论上尚存的难题、实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对律师业务将会造成的影响,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召开“遗产管理人制度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为律师同行和相关领域专家交流提供平台。
本次研讨会由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办,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承办,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20年8月14日(周五)下午2:00-5:00
二、方式:线下会议
三、会议地点: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广场15楼一号会议室)
四、会议人数:80人(本市执业律师及实习人员)
五、研讨会内容及主讲人介绍
(一)研讨会主题:遗产管理人制度理论与实务
(二)主持人:吴琼,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道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三)主题发言
主题一:遗产管理人制度基础理论
主讲人:许莉,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兼任中国婚姻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妇联妇女维权专家委员会委员。
主题二:继承事件之遗产管理公证
主讲人:李辰阳,曾为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现为中国公证协会公证培训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公证协会业务和培训委员会委员。
主题三:遗产管理人制度带给律师的挑战和契机
主讲人:高兴,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主题四:浅谈遗产管理人制度与实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主讲人:郭嘉伟,为老遗嘱库中心主任,上海心愿传承遗嘱库管委会主任。
主题五:遗产管理人制度下的司法救济
(四)致辞嘉宾:吴卫义,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海若律师事务所主任。
六、报名方式:
添加联络人微信,联络人发送邀请链接,成功进入微信群即为报名成功。
联系人:吉祥,市律协婚姻家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干事(微信号:15026822358),请备注“姓名+律所+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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