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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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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和律协如何深化良性互动?如何凝聚法治合力?
3月16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与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举行交流座谈会,共同签署《关于深化联络沟通、促进良性互动的工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上海律协会长邵万权,长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世亮出席会议并讲话。
长宁法院与上海律协的互动由来已久。早在2010年,长宁法院便出台了《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2019年,长宁法院再次出台《深化法官律师良性互动十条意见》。如今,为进一步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法官与律师接触交往,长宁法院与上海律协经沟通协商,在《备忘录》中形成新的“十条意见”,旨在构建更加规范、透明、顺畅的互动机制。
《备忘录》立足司法审判和律师执业实际,从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强化联络三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推动长宁法院和上海律协互动规范化、制度化,凝聚高质量法治建设合力。
长宁法院和上海律协同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双方将加强协作,围绕法治建设重点领域立法项目联合开展调研走访、意见征询。长宁法院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商事调解,上海律协支持律师参与法院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双方将建立健全法官和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情况相互通报机制,促进各自依法履职;同时建立组织层面沟通联系机制,为律师执业提供保障。
邵万权表示,《备忘录》内容丰富、举措务实、操作性强,是长宁法院和上海律协深化司法机关与律师行业联动的重要举措。希望双方加强沟通协作,抓好各项举措的落实,共同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高质量发展。
徐世亮表示,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也是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希望以《备忘录》的签订为新起点,进一步促进长宁法院与上海律协的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和司法廉洁,为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上海律协副会长徐宗新,上海律协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纪律部及长宁律师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长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庆堂、沈建坤及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纪检组有关同志参加活动。
近年来,上海律协持续深化与各级法院的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此次与长宁法院签约,是双方共同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深化良性互动的务实探索。未来,上海律协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为上海律师依法执业创造更加规范、顺畅的职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