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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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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与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企业清算协会共同签署四方《协作备忘录》。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卫萍出席签署会议并讲话。四家协会会长率班子成员,市司法局律工处相关负责同志等共30余人参加会议。
刘卫萍首先代表市司法局对《协作备忘录》的签署表示热烈祝贺,并对相关主管部门和协会为建立四方协作工作机制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她指出,建立协作机制是强化破产管理人行业管理的内在要求。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单位会员往往也是市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企业清算协会的团体会员,四家协会在业务领域和会员管理方面存在天然的密切联系。此次《协作备忘录》的签署是四家协会进一步深化合作的里程碑,对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她强调,破产管理工作不是一项单纯的法律事务,要从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机制、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高度来审视、思考、谋划和推进。她希望四家协会今后在积极宣传破产保护法治文化,持续提升管理人履职便利度、尊荣感,推动破产管理人队伍专业化建设上凝聚共识、优势互补,形成“1+3>4”的聚合放大效应,共同为本市破产管理人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新的成绩。
会上,上海律协会长季诺介绍了上海律师行业发展现状和律师参与破产管理人工作相关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党建工作、行业自律和规范化建设、执业风险防范、会员履职保障、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展开深入沟通交流。
前期,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共同促进本市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提升,合力推动本市破产管理人规范履职,助力上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家协会按照加强沟通、增进理解、相互支持和配合协作的原则深入交流,积极探索建立合作研究、共同提升的协作工作机制。
此次签署的协作机制内容包括:共同研究利益冲突机制,投诉处理、行业执业规范,破产相关立法;探索建立专业培训交流机制,促进培训资源共享;建立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提升管理人工作效率等。下一步,四家协会将在《协作备忘录》的框架下,积极落实推进常态化协作工作机制,形成在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方面的合力,为上海破产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为建设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专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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