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工作委员会、各位律师:
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提升、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国际环境的变化,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是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服务业的国际化对提升我国自身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和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具有重大意义。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涉外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服务能力,提高本市青年骨干律师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提升和拓展涉外法律服务的能力和视野,更好地发掘培养行业领军后备人才,市律协将于2019年10月11日至15日举办上海青年律师领军人才综合素质训练营(第六期-涉外专题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律师协会
支持单位:江苏省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安徽省律师协会
协办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承办单位:上海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律师学院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年10月11日(星期五)至15日(星期二)
(二)地点: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外青松公路7989号)
三、参训对象和名额分配
(一)参训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熟练,能够接受全英语授课;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执业7年以上青年骨干律师(具体名额分配见本通知附件1)。
(二)名额分配
上海市律师协会41人、江苏省律师协会10人、浙江省律师协会10人,安徽省律师协会10人,总计71人。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通过本区律工委报名,由律工委审核后,报市律协。各律工委上报参训人数应在附件1分配名额数之内。
四、培训内容
本期上海青训营拟通过案例秀、微论坛、专题讲座、研讨交流、业务分享沙龙、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激发青年律师参与行业服务和管理的热情,培养青年律师的领导思维,提升青年律师的管理能力,为行业储备领军人才。
五、授课师资
上海青训营将邀请业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等担任授课教师。
六、相关费用
市律协将承担主要费用,同时各律工委承担本区推荐的学员每人1000元的培训费用。
训练营将统一安排食宿,各参训律师在报到时,由上海政法学院收取1000元/人培训费,培训结束后凭上海政法学院开具的发票,向所属律工委报销(请参训律师务必确认好收据所需抬头及开票信息)。
七、培训报名
请按照本通知要求选派符合条件的参训律师,填写附件2报名表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和律工委公章,将报名表Word版及扫描件一并邮件至市律协公共关系部。
江苏省律师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和安徽省律师协会将推荐的青年律师名单邮件至上海律协公共关系部。
报名自即日起至2019年9月25日(星期三)15:00截止。
八、注意事项
(一)统一搭车时间及地点
2019年10月11日上午7:30,市律协将安排车辆组织参训律师前往培训地点。
搭车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1楼。
因故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到达搭车地点的律师,请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市律协将于10月15日组织参训律师乘坐班车统一离开。若因故无法乘坐班车的律师,可于培训班结束后自行离开。
(二)参训律师需携带个人身份证。
(三)参训律师请准备笔记本电脑、正装、运动装等。
九、纪律要求
(一)所有参训律师均须在10月11日9:00前抵达培训地点报到,报到须由本人签到。
(二)培训期间须遵守培训纪律,请安排好业务工作和家庭生活,不得缺课、迟到或早退。晚上需在学校住宿及参加集体活动,不得请假。
(三)未经上海市律协书面许可,严禁录音、录像或者在信息网络平台上传播相关培训内容。
(四)已报名但临时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须向所属律工委提出申请并由所属律工委向市律协提出替换人选名单,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10月8日。
(五)未经批准而不参加培训或者培训期间违反纪律的人员将影响其今后参加市律协及全国律协活动的资格。
(六)本期训练营共40课时,市律协将出具培训证明,可抵律师培训课时。未能全程参训的律师,按实际出勤数计算课时。区司法局可派员观摩结业仪式。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仲峥 市律协公共关系部
电话:021-64030000-151 传真:021-64185837
邮箱:zhongzheng@lawyers.org.cn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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