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研究是律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上海律师业务素养、整体素质及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对此,市律协第九届理事会高度重视,将原来的“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更名为“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由盛雷鸣会长领衔,七位会长齐抓共管,对31个业务研究委员会进行调整和重新组建,以适应律师业务不断拓展和专业分工不断细化的新形势,充分利用和整合各方面资源,全力推进上海律师整体业务素质的提升,更好地服务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加快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自愿报名 竞争上岗
九届理事会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依据《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和《研究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对31个业务研究会委员进行调整,并将“世博与会展业务研究委员会”更名为“会展业务研究委员会”,将“动拆迁(不动产征收)业务研究委员会”更名为“不动产征收(动拆迁)业务研究委员会”。
各业务研究委员会的调整和组建过程,充分体现了律师协会面向广大律师、行业自律管理的特性。首先是委员报名,采取在东方律师网上发通知和向全体律师发送短信的方式充分告知,广泛动员广大律师自愿报名,在两周多的时间里,收到报名材料1715份;九届四次会长会议根据报名人员的专业特长以及“原则上每位律师只能担任一个研究会委员、同一律所在一个研究会担任委员人数不得超过委员总数10%、各区县以及老中青委员相结合和相平衡”等原则,研究确定各业务研究会的委员人数为1207人,占全市律师总数的10%。其次是主任竞选,研究会主任由符合条件的委员自荐,并经推选和竞选方式产生。先后收到自荐材料77份,对只有一名律师自荐的11个研究会主任,由会长会议研究确定;而其他20个研究会的63位主任自荐者,则由分管会长分别组织各研究会委员根据竞选规则进行选举,自荐者发表竞职演说,并同与会者互动,接受委员们坦诚而尖锐的询问,然后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报会长会议批准。
业务研究委员会这种自愿报名、竞争上岗的组建方式,将开展律师业务研究活动植根于业务拓展需求和提升素质意愿之中,并将选拔专业带头人从“要你做”变为“我要做”,充分调动了广大律师参与这项活动的积极性,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和发展潜力,成为上海律协业务研究活动长盛不衰的源泉。
明确定位 规范职责
6月17日,市律协召开业务研究委员会正副主任第一次工作会议,会长盛雷鸣以及副会长邵曙范、钱翊樑、管建军出席,黄绮副会长主持会议。亲任“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主任的盛雷鸣会长首先向新当选的31个业务研究会正副主任表示热烈祝贺!然后对业务研究会的性质和定位、工作范围进行了阐述,并对业务研究会正副主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多年来,上海律协根据大力推进律师专业化建设和发展的原则,不断加强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建设,研究制定了《上海律协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业务研究委员会经费使用规则》,确保研究委员会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在业务研究委员会正副主任第一次工作会议上,盛雷鸣会长明确了研究会的定位、活动要求和基本工作范围。研究会的定位是“专业型委员,开放式活动”;目标是将业务研究会打造成上海律师间、上海律师与兄弟省市律师及国外律师间、与其他法律执业共同体成员间业务交流和研讨的平台。
研究会在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方面要体现“三性”要求。活动方式的“三性”:1、“公开性”——除研究会委员工作会议外,业务研究活动尽量向全体律师公开(在“东方律师网”上专门开辟“业务研究”栏目,刊登研究会的活动通知、活动信息及研究成果);2、“及时性”——及时对律师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实务问题以及疑难案例开展研讨; 3、合作性——鼓励研究会之间以及研究会与律师学院、与法学会等专业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源共享。活动内容的“三性”:1、专业性 ——对专项法律业务和广大律师感兴趣的专业问题进行研讨;2、规范性——对专业领域的执业规范通过研讨形成操作指引;3、开拓性——对律师的新兴业务领域开展研究,为开拓律师业务和占领新兴法律服务市场服务。
研究会的基本工作范围:1.开展法律法规、律师专业知识和执业技能的学习和讨论;2.开展律师业务实务(包括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案件或项目)的专题研讨;3.举办律师业务讲座、论坛或相关培训;4.组织疑难或典型案例的讨论和解析;5.组织律师业务指引的制订;6.对相关专业的立法草案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7.与有关部门合作,拟订格式示范法律文本;8.就律师业务活动开展调研、进行指导、作出预测、拓展业务领域;9.组织编辑出版律师业务论文集、专著;10.培育本领域专业律师;11.对本研究委员会的研究成果与全体会员共享并进行宣传。
盛雷鸣会长还明确了研究会主任及委员的职责,强调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对各业务研究会的工作进行考核。要求研究会每年的研讨活动不得少于4次;研究会委员如果一年内累计2次无故不参加研究会全体委员活动或累计3次请假,则取消委员资格;如果研究会的正副主任没有履行好职责,经会长会议或经研究会委员提议并报会长会议审议后,可更换正副主任。盛会长还要求各研究会尽可能以各种方式将研究会的成果以及编撰的法讯等资料提供给全市律师共享。盛会长表示:市律协“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将设立有权威有代表性的专家顾问委员会,发挥智囊团的作用,加强对职业培训和业务研究的指导,多出成果;本届理事会拟每年评选一次优秀业务研究会,通过表彰先进,推动业务研究活动的深入发展。
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前进中的上海律师肩负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崇高使命,在实践中勤奋学习,在探索中奋勇攀登,通过扎扎实实的业务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水平,增强实务能力,必将在服务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服务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中大显身手,大展宏图,在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披荆斩棘,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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