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
上海市第十二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3年9月17日(周日)举行,会期一天。
根据大会议程安排,大会将审议《十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十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稿)》《2022年度会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稿)》《2023年度会费预算报告(审议稿)》《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正案(草案)》等。
作为代表,定期联系会员,对律师行业工作进行调研,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选区律师的意见与建议,反映会员的呼声,是代表的权利也是义务。
本市律师会员如有关于律协工作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于会前通过本区代表转达。
附件: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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