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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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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为采编“上海市长宁区司法行政工作系列报道”,笔者专题采访了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与徐珊珊律师有一面之交,她给笔者的初步印象,是一位美女律师。10年后的今天,笔者为采写“上海市优秀律师”,专程拜访了已加盟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徐珊珊律师,除了美貌依旧,她更为成熟、更为坚毅。其不凡的经历和出色的业绩令笔者颇为感佩。
勤学不辍 获得六个学位
每个人的经历都会随着成长的轨迹留下富有个性化的串串脚印,日臻其心仪的人生目标。徐珊珊亦然,但她的独特之处在于有一份矢志不渝的执念。她说:“人生的每一个转角都潜藏着未知的变数,而坚定的行者从不步步为营,追随的路标仅是内心磐石般的执念。”徐珊珊便是这般“坚定的行者”。一路走来,充满了选择和挑战,但她始终勇于以不懈地追求来修正自己的人生坐标,孜孜矻矻,不忘内心对法律的向往。
由于父母都是医生,从小家教良好的徐珊珊在同龄人中一直出类拔萃,但她却不愿“子承父业”,而是立志要当一名律师。
徐珊珊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学的是贸易经济学和经济法学,获得了双学位。1997年毕业后,她来到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任教,主授国际贸易法课程;同时,她在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做兼职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娴熟外语,承办一些涉外案件。工作稳定且小有成就的徐珊珊并没有因此而自鸣得意、得过且过,一种对专业知识的强烈渴求驱动着她:“有志者要不断地革新自己、格物致知,只有在专业上有所精进,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于是乎,徐珊珊作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考入复旦大学,读国际法学硕士、博士,其学号为001,这标示她是复旦大学法学院自主招收的第一位博士生。
鉴于前期的执业经历,徐珊珊选择“海关估价”作为博士论文专题。但当时该领域的领先研究成果均源于美国,于是她毅然决然收拾行囊,“打飞的”远赴美国波士顿大学收集资料,学习各种海外案例和分析问题的方法。由此,徐珊珊不仅顺利完成了博士论文,获得了专家组的一致高度评价并通过答辩,还在美国收获了公司与证券法国际商法硕士学位。
之后,徐珊珊又在中欧工商管理学院入读EMBA,再次获得学位。“6个专业学位,7年大学执教,20年律师执业”——非凡的专业实绩铸就了其在律师界不凡的影响力。
瞄准“冷门” 挺进专业领域
2008年,徐珊珊博士毕业后进入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执业,做起了专职律师。
“专业赢得尊重,求知完善内心。”徐珊珊清醒地认识到:一名专职律师要在律师界站稳脚跟、赢得声誉、充分体现出自身价值,其逻辑前提必须是要有独特的专业领域且做出卓然的实绩。她由高校教师华丽转身为执业律师,瞄准了一个“冷门”专业:海关与国际贸易法律服务领域。动因之一是基于当时的时代背景:2001年,我国加入了WTO,但到2008年时,海关和国际贸易的相关法律仍未健全,在实务操作时,多有不适应、不接轨的情形。当时,海关与国际贸易法律服务领域在国内有大块空白,专业壁垒森严,除了走私犯罪辩护外鲜有律师介入。徐珊珊依凭自己所学的经济法学和国际贸易法学的扎实理论基础,在律师执业之初就看到了这一空白背后所蕴含的巨大机遇。
有作为者倘要捕捉机遇,其自身的知识结构、理论素养固然重要,而有时一个偶然因素也会带来“尝鲜”的冲动。徐珊珊在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时,不负律所主任的期望,成功办理了第一起要求海关应申请稽查,出具避免企业补税的有利结论,促成跨国公司并购的案例。它极大地提振了徐珊珊义无反顾的执着、专业的自信力。
如今,有20年执业经验的徐珊珊已经为各种类型的客户,如政府部门、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外国律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等,提供了多层面、多维度的相关法律服务。其中有海关总署督办的案件、最高法院答复的案件、促进执法标准形成的案件、涉及众多口岸的案件、打破既往判例的案件等各类大案、要案,并创下一系列“第一”的显赫实绩:全国第一起引入世界海关组织意见的商品归类争议案、第一起应申请进行稽查的案件、第一起因原产地引起的巨额退税案件、第一起行业打击走私行动被检察机关集体退回不予起诉的案件、第一起由最高法院发文确认无罪走私的案件。
这里不妨列举Y公司进口整车海关估价案,以管窥蠡测其精湛的法理水平和灵活的实务能力。
2015年3月—11月,某直属海关C对Y公司就进口车辆海关估价问题开展海关稽查,并下达《稽查结论》和《补税告知书》。其认定Y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整车相关的售后服务费用(包括基本保修、延保、善意补偿和召回费用),已构成“实付、应付”条件,应计入进口整车的完税价格。据此,向Y公司追征税款及滞纳金合计高达人民币4亿多元。徐珊珊接受Y公司委托后,先厘清案件脉络,并协助Y公司向海关总署提起了行政复议。经过行政复议,海关总署复议决定撤销C海关原稽查结论,并要求C海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后,C海关重新作出《稽查结论》及《补税告知书》,基本事实认定不变,只是追征的税款及滞纳金减少了1亿多元。为此,徐珊珊协助Y公司又进行第二轮行政复议,后来以C海关和海关总署为被告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行政诉讼。Y公司最终在2018年4月拿到了法院的行政裁定,客户取得了自己满意的结果,本案成功和解。此案于2019年1月被列入“上海市首批涉外法律服务十大经典案例”。
2019年9月,徐珊珊以合伙人身份加盟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国领先的综合性律所,中伦专精于特定的专业领域,并希望打造一支海关与国际贸易合规的领先团队,于是在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背景下引进了徐珊珊律师。徐珊珊在海华永泰已形成的“一主两辅”(以海关与国际贸易为主,以出口管制经济制裁和诉讼仲裁为辅)的专业定向,在中伦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徐珊珊执业有一个鲜明的特色,即:创新性地以学术研究推动法律实务。她说:“学术研究是法律服务的根基,唯有在法律研究上先人一步,才能在抢占先机的同时,充分体现律师的专业价值。”因此,多年来,徐珊珊博览群书,埋头钻研,笔耕不辍。她不断发表论文,并创办公众号“进出口法律评析”推送专业文章,还出版专著《多边贸易体制下海关确定成交价格的法律问题》《国际经济法与海关法前沿》,担任《公司法务实务指引》副主编等。由于理论与实务并重,她受邀在国际律师协会(IBA)国际会议等发表主题演讲,并入选首批“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担任上海、武汉、青岛等多地仲裁机构仲裁员,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上海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入选全美最大的仲裁与调解机构JAMS担任调解员。
成功辩护 两案“峰回路转”
徐珊珊专注海关与贸易管制领域的法律服务,诉讼与非诉并重,她甚至还担任这个领域的一些刑事案件辩护人。其刑事辩护因视角专业、表达力强而精彩,下列两案足以佐证这一点。
案例一:D公司走私案件经最高院确认后撤诉
2004年始,D公司作为首家在我国进口A产品的公司,开始向中国境内进口该产品。D公司确定该产品为VC产品并据归类为“X”,适用税率4%。但P海关认为应归类为“Y”,适用税率6.5%。D公司提出异议。2007年7月,P海关通知D公司货代的报关代理:海关总署归类认定该票A产品为“Z”税号,适用6%税率。2007年6月,在与P海关争议期间,D公司根据供应商2007年4月要求,开始向T市进口A产品,因海关总署的归类决定尚未明确,故D公司进口T市时仍旧沿用“X”。2008年10月28日,海关总署第76号公告对外发布,认定A产品税则号为“Z”。
由于未能及时知晓该公告,D公司于2008年11月向T市海关申报A产品仍以“X”为税号,旋即被T市海关扣押。根据S市海关缉私局送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及《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海关核定证明书》,D公司2008年11月进口货物“偷逃税款”为4.65万元,自2007年8月起进口货物“偷逃税款”金额累计39万余元。D公司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S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徐珊珊作为D公司的刑事辩护人,条分缕析,主要分析了该产品的归类不明、协调制度与中国税则的关系、何谓税号的如实申报、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透明度原则在中国的适用、海关作为指控依据的文件等焦点问题,依法作出具体的辩护意见:一,作为办案依据的《归类问答》的法律性质;二,“按海关要求进行申报”并不能将具体行政行为抽象化;三,D公司在海关总署公告发布之前坚持己见、依其在欧盟的归类决定进行商品归类的行为并不违法违规,更不是犯罪;四,D公司在海关总署公告发布之后的二票错误申报,是由于没能及时了解,在主观上也绝非“明知故犯”,并且所涉的漏税金额较小,低于成立公司走私罪起点25万元,因此也不构成走私罪。WTO的相关规则要求贸易政策应有相应的了解期。
法庭审理采纳了徐珊珊的辩护意见,历时一年多,该案经最高法院确认,并由省高级法院批复,认定“主观上没有走私故意,客观上没有走私行为,建议无罪”。该案以S市检察院撤回起诉告终。徐珊珊才华横溢、无懈可击的辩护词荣获2014年首届上海律师学术大赛“优秀辩护词”一等奖。
案例二:认罪认罚制度写入新刑诉法后的首例案件
2018年5月某日,Z夫妇由法国巴黎返抵上海,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海关旅检处关员发现Z带有高档手表的品牌画册及身份卡,经查询,Z夫妇出示了已佩戴于手腕的名表。随后,Z被检察院批捕,其妻被取保候审。Z因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942704.06元被移交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后由法院审理。
徐珊珊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Z的辩护人。此案事实清楚,Z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徐珊珊认为争议的焦点在于Z的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其是否必须羁押且判处实刑?而且Z在一家上市公司担任要职,争取取保候审甚或最终适用缓刑,对民营企业发展有利。此案开庭审理恰逢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刚出台,试点两年的认罪认罚制度被正式写入法律。审查起诉阶段,徐珊珊一方面与公诉人沟通,发表律师意见,包括Z在侦查阶段多次委托妻子向侦查机关申请补缴税款,也多次向缉私警官表达其认罪认罚的态度,希望公诉人能够给予Z重获自由的机会;另一方面,徐珊珊同时向检察院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材料,建议从优化营商环境着眼,保护民企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检察院听取了徐珊珊的意见,提出了较轻的量刑建议,Z也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经检察官帮助积极推进程序,在中秋节前变更了强制措施,让Z和家人团圆。
尽心履职 服务经济社会
基于在业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徐珊珊担任了不少社会职务并热心地处理公益事务。“我对每一个社会职务都很珍惜,因为它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的信任和托付。”多年的实践证明:徐珊珊尽心履职,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打造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奉献了心力和智慧。
徐珊珊社会兼职的内容尽量接近自己的本职工作并充分体现律师的职业特点。比如担任上海市政协委员,她特别关注律师的执业权利保护和自贸区、贸易便利化、贸易战与出口管制等话题,进而递交提案,如《关于在自贸区引进关税争议和解制度的建议》《对标新加坡、迪拜和美国,建设自由港,允许本市自贸区外主体运用自贸区政策的建议》。其中关于“和解制度”的提案,即技术性法律事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提倡行政和解与调解,而不是让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互相对抗;尤其对企业来说,由于技术性问题而遭遇行政处罚,甚至面临刑事风险,是对营商环境的一个巨大威胁。目前这一提案在上海自贸区条例里拟被采纳。徐珊珊还以欧美同学会法律分会副会长的身份,组织“出口管制角度看贸易战”等论坛,反响热烈。
2018年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徐珊珊作为上海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律师服务团副团长,为进博会参展商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她还在相关会议上多次为进博会建言献策,建议进博会展馆应注重细节,完善相关设施;提出供应链改进意见,展示我国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徐珊珊还提议在进博会闭会期间建立日常法律热线,以减轻一些涉外部门(如海关、商委、自贸等)的日常接听和答疑工作量,从而扩大进博会的“溢出”效应,打造不落幕的进博会、不解散的法律服务团。
近年来,徐珊珊参加各类研讨会并发表演讲,为我国“走出去”的企业分析、解答“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她曾发表论文《走上“一带一路”的贸易便利与出口管制》,并参与编写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编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作为首批成员被纳入全国律协“一带一路”跨境律师人才库。
另外,徐珊珊在担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及市三中院人民监督员期间,评议、听审并建言献策;担任全国律协国际业务、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委员和第十届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特邀会员工作委员会主任,倾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作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为给80多位投资者争取合法权益,数次北上沈阳开庭;担任兼职导师、教授,活跃于复旦、华政、交大三尺讲台,讲授实务课程;关注和投身慈善事业,积极捐款助学、助残、救灾等,限于篇幅,恕不赘述。笔者感叹她精力充沛,希望她一直执着、专业并美丽。
徐珊珊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律协理事、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律协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国际律协贸易与海关法委员会、商业犯罪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委员,环太平洋律协贸易与海关法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上海海关特约监督员,上海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会委员。
2010年荣获“服务世博先进律师”称号;
2011年被评为上海市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
2012年被评为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016年荣列《商法》杂志“中国精英律师100强”榜单;
2017年被评为“中国海关法律服务领域最佳律师”;
2018年荣获营商环境“法企通行”杰出奖;
2019年被评为2015—2018年度“上海市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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