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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警惕不法分子冒用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名义实施虚假催收的风险提示

日期:2026-11-05    阅读:463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近期,本市多家律所向我会反映,有不法分子冒用律所及律师名义,通过短信、彩信、社交媒体账号及快递寄送等方式,向不特定公众发送催收信息或伪造的律师函,称受网贷平台委托催收逾期债务,并嵌入网址、二维码套取个人身份信息、银行账户,甚至诱导转账等。

被冒名的律所、律师、相关司法行政部门每天花费大量时间回复公众的咨询与核实,影响了律所、律师的正常业务开展,破坏了上海律师形象,也浪费了大量公共资源。我会对此高度重视,已向相关部门反映有关情况,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提高警惕、及时排查。建议各律所核查本所名称、标识、印章、执业许可证及律师执业信息等是否被冒用,定期检索本所及本所律师在网络平台的公开信息,发现被冒用、篡改的及时要求相关平台纠错。

二、妥善收集、保管相关证据。律所、律师接待公众核验时,建议保存其提供的函件、截图、快递面单等材料,记录发送号码、时间以及是否已点击链接、转账等信息作为证据。

三、协助核验、提示防范风险。各律所可在本所官方渠道公示联系方式、核验途径,接待公众核验时,应当及时澄清,并提示公众防范风险,不要透露身份证号、银行账户、验证码或对外转账;对于已遭受损失的公众,提示其保存证据、立即报案,并向开户银行或者支付平台申请止付。

四、及时报案,并向我会报备。发现此类情况的,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我会报备,包括被冒名的时间、方式,涉及的对方号码或账号,引发的投诉及损失,已采取的措施等。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