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委员会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设想
信息来源: 时间: 2016-05-12 作者:无
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律协”或“律协””)十届外事委员会于2015年7月完成组建。在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的外事工作已经高效有序地完成。外事委员会遵守各项外事政策,结合上海律师的实际发展需求,积极拓宽上海律协对外交流渠道,加强与境外律师组织的沟通和联系,树立上海律协和上海律师良好的国际形象,提升上海律师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一、继续推进与香港大律师公会的合作
继2013年律协与香港大律师公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以来,两会一直都保持着良好的交流态势。合作备忘录主要涵盖双方的业务培训、学术研究、青年律师培养等方面内容,同时该备忘录更是得到了司法部、香港律政司、全国律协和中联办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过去的几年中,双方建立定期沟通交流机制,深入拓展交流内容和模式。
2015年,香港大律师公会参与主办了第七届“陆家嘴法治论坛”。本次论坛的主题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进中法律服务保障”, 讨论嘉宾包括多位内地及香港知名专家、律师等,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给中国企业和中国律师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收购兼并难点、法律服务保障、国际仲裁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为中国律师帮助“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建言献策。香港律师的参与,将对企业在进入“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时遇到国际法律问题的解决提供更有效的帮助。
论坛上,上海律协与香港大律师公会签署了2016年谅解备忘录,同时,7家上海律师事务所聘请7位香港大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意向书签订仪式也在论坛上进行。2004年,司法部为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发布了《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次意向书的签订,正是积极贯彻了《办法》精神,在国内尚属首例。签约双方合作范围包括:香港大律师将为内地律所提供有关香港法的咨询及其他方面的服务、内地律所将为香港大律师开拓内地的香港法服务市场提供便利。双方将在协议框架内合理利用资源,互惠互利,携手共赢。
上海与香港两地律师的交流,从最初的框架性交流,已经上升到法律实务操作层面的交流,越来越多的律师参与进来并从中受益。
二、积极组织和参加涉外研讨会
2015年10月,上海律协组织了3名青年律师参加了香港律师会举办的“两岸四地青年律师论坛”。该活动已经连续举办了五届,本次论坛吸引了超过百余名来自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青年律师参加。论坛主题为“一带一路:两岸四地青年律师的无限机遇”。上海与会律师也与其他地区律师交流和分享了上海律师积极参与国际分工的实践经验以及对青年律师发展的思考。本次香港律师会首次举办饶富趣味的模拟仲裁环节,通过短剧和嘉宾评论,生动地呈现国际仲裁的形式、过程,及其优点,务求与国际法律服务发展潮流接轨。
2015年11月,在日本横滨律师协会访问上海律协期间,上双方共同举办了律师法律实务论坛,论坛由双方选派律师就热门话题进行发言,参加活动的律师也可以就演讲内容进行提问。上海律协与横滨律协的交流活动已经持续多年,双方定期的交流有利于彼此之间信息的交换,双方律师的交流和合作。
2015年11月,外事委员会组织了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参加了司法部关于发展涉外业务的调研座谈。从如何改善涉外业务律师所处的执业环境,到怎样提高涉外业务律师的执业能力,外事委员会委员畅所欲言。
三、按照计划完成外事出访任务
2015年,上海律协共组织了三个因公律师团组,分别是律师赴香港交流团,赴日本、韩国交流团,赴美国、墨西哥交流团。
今年的团组成员都是新一届的理事和监事,在出访之前,团组都明确了出访任务和分工。今年出访的团组主要是了解境外的律师协会是怎样对会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教育以及针对青年律师的培养问题。此次出访美国佛罗里达州律师协会,双方也商议了互派青年律师进行培训等事项。
在与境外同行交流的过程中,大家都意识到,为使上海律师早日与国际律师接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上海律师的涉外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上海律师需要更多地了解境外的法律与信息;上海律所也应该增加与境外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联系,这样才能促进整个律师行业健康快速地发展。上海律协任重而道远。
四、有条不紊地进行外事接待
2015年的外事接待活动有三个特点:
一是数量上较去年有了比较多的增加。2015年,外事委员会共接待了12批境外律师代表和代表团,共计140余人次。其中包括来自非洲、斯里兰卡、塔吉克斯坦、欧洲、美国、德国、日本、香港、澳门等境外国家和地区的律师与上海律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沟通。
二是来访范围有了很明显的扩大。在来访团组中,非洲法律人才代表团、斯里兰卡中国友好协会代表团、欧洲华人律师协会代表团、塔吉克斯坦司法部代表团均属第一次来访上海。
三是接待形式增多。外事接待主要是以律师之间的圆桌座谈为主,今年也采取了午餐会和酒会交流的形式,交流形式较之圆桌会议更为宽松和自由,受到律师们的欢迎。
外事委员会的委员们都非常积极地参与各项外事接待活动,每次活动交流的内容都各有侧重,有的集中在经验交流方面,比如高素质青年律师的培养、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发展模式;有的集中在法律实务操作方面,如不同法域对相同问题的法律解释和处理方式讨论等。一系列的外事接待,一方面加深了上海律协与境外律师组织的相互了解;另一方面促进了上海律师汲取境外先进的事务所管理经验、发展模式、培训机制,加强与不同法域的信息交流。
综观本年度外事接待还可以发现,随着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逐步深入,上海法治环境和法制建设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境外同行把目标转向上海,希望能解借鉴上海律师自身提高以及上海律协在服务律师方面的经验。这说明上海律师行业在数十年的发展之后已在世界律师行业占有一席之地。
五、继续推进与境外律师协会签署友好合作协议
2015年,上海律协与香港大律师公会续签了2016年谅解备忘录,与美国佛罗里达州律师协会签署了友好合作协议。
协议内容涉及双方互访、信息交换、互派律师培训等项目。
六、2016年工作设想
外事委员会将在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2016年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委员会各委员的专长与优势,争取使上海律协外事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现就2016年工作设想如下:
(一)继续落实青年律师境外培训计划。转变思路,向兄弟省市学习,针对青年律师的实际需求调整培训计划,制订长期、中期和短期相结合的涉外业务培训计划,为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培养更多国际化专业法律人才。
(二)加大和境外律师组织的联系,建立稳定、友好的沟通渠道。进一步探索与更多的境外律师组织建立联系和交流的常效机制,贯彻落实已签署的友好合作协议。
(三)积极促进和香港大律师公会的交流与合作,搭建双方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四)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代表团出国(境)交流。
(五)认真做好日常外事接待工作,为更多的律师创造和提供交流的平台。
上海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