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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时间: 2018年7月23日
受 访 人: 任金保
采 访 人: 李海歌 刘小禾
采访人:今天,我们很荣幸地请来任金保局长。此刻,我们仨坐在一起,思绪马上就回到了上世纪80年代初,那时我们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经常走访区县司法局。我们刚相识的时候,您是川沙县司法局局长。如今川沙县的行政区划已经不存在了,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浦东大开发时并为浦东新区,您作为新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的分管局长,对川沙以及浦东的律师工作了如指掌,最有发言权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回顾一下那令人难忘的初创阶段。
任金保:我之前在川沙县组织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担任纪委副书记;1986年底调到县司法局担任党委书记,后来兼任局长。川沙已有第一、第二两家律师事务所,分别由部队转业回来的张律师和刚从大学毕业的金律师担任主任。当时律师事务所都是国办的,需要编制,而司法局的编制卡得很紧,要进人是很困难的。市局面向全市分配编制,很难解决我们区县的困难。因为我与人事局较熟悉,就请他们帮忙想想办法,看看是否可以用川沙自己的编制来调剂,而不是仅等靠市里下拨编制。我大胆地设想:乡镇企业有乡镇编制,县属企业有县属编制,我们是否可以参照执行?而且律师事务所只需要编制,不向县财政要钱。经过反复做工作,县里有关部门终于同意了我的意见,批给我1个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20个人员编制。后来,为了适应浦东开发的需求,同时不与市局的机构限额规定相冲突,我们将原一所、二所合并为“川沙律师事务所”,然后再成立一个新的类似大集体性质的“申辰律师事务所”,以及设在外高桥的“高桥律师事务所”,解决了一些人才引进的问题。记得当时引进了一个硕士当律师,这在我印象里是没有先例的。
当初乡镇成立了法律服务所,同时加挂司法所的牌子,在业务方面有所不足,我们就组织律师事务所与乡镇法律服务所“所所联合”、对口指导扶持,效果很好。我们将其总结为工作经验,被上级表扬,在同行中推行。
1993年4月30日,浦东新区司法局成立,川沙县司法局全部并过来,我分管公证律师管理工作。原来局里科室的人员可以选择到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考出律师资格的人大多选择去了律所。市局也派人到新成立的浦东司法局,缪晓宝担任局长。当初用川沙县批的编制设立的申辰律师事务所,经过报批、筹备、办理有关手续等,正式成立的时候,已经属于浦东新区了。缪局长的影响力很大,带来不少律师。后来,律师事务所陆续增加,开始了大发展。有些律师事务所在浦东借一间房间,签个合同作为注册地址,但实际办公并不在浦东;对此,各方有不少意见,后来上面就要求属地化管理了。“浦东律师事务所”成立很早,但开始时还是市属所,是市司法局的典型,局长亲自抓工作。实际上,事务所里在浦西办公的律师还是占相当的数量,首先是大多律师家住浦西,来浦东不大方便;另外,所在地段其实对事务所业务开展的影响不是很大,客户只在乎能否方便地找到律师。同时,也有一些外区律师事务所对浦东比较熟悉,业务方面跟着客户走,于是就买或租用浦东的办公楼,在浦东办公,但不归浦东新区司法局管辖。因为受到办公用房租赁情况的多变性、区司法局对事务所业务及人员管理的相对稳定性、各区税务部门具体管理规定的差异性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且上面的政策与措施时有变化,下面的应对变通方法也五花八门,所以在一段时间里,互有交叉的情况比较普遍。
在扶持律师发展方面,我们支持律所尽量在浦东落户、买房。当时局里有一点经费,专门用于资助律师事务所在浦东买办公用房,是无息借款,事务所提出申请,原则上一般都是同意的,吸引了不少律师事务所参与。税收方面,我们花了很大的精力,经过从上到下许多环节,反复研究新区特有的政策以及类似企业的做法,向税务部门尽量争取最优惠的待遇。但工作难度很大,有时候上面的局领导点头同意了,分局、税务所又有不同意见。当税务部门提出律师事务所在做账方面有问题时,我们司法局就与事务所一起,主动去具体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帮助解决律所的实际困难。只要律师事务所能得到实惠,有利于其发展,我们就大力提供这方面的服务,这种环境对外区的事务所和部分市属所有很大的吸引力。
随着律师事业不断改革发展,“两不四自”的合作所逐渐增加,律师事务所不再受编制的约束,原来对机构和人员的束缚都放开了。段和段、毅石、通力、方达、申达、上正等声名鹊起、口碑很好的事务所,就是浦东新区司法局辖下较早成立的一批律师事务所,小耘所、吴平所、国飞所等也很有影响力。外地(开始主要是北京)律师事务所在本地成立分所及数个律师事务所合并的情况开始出现。锦天城就是由三家律所合并设立的,他们的起点很高,合并比较成功,很快便成为上海第一,闻名全国,被誉为行业的标杆。品牌来之不易,律师们都非常珍惜,也越来越离不开这个团队。各事务所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办法,我们司法局没有过多的规定和要求,对于有些做法是否违规一时讲不清楚或没有证实的,我们便不去深究。谁好谁差不凭主观印象下结论,不强行推广或过多指责,而是经常组织交流活动,请不同管理模式的事务所作介绍,引发研讨,供其他事务所借鉴运用。
在分管律师工作时,我竭尽所能,搞好管理。我经常与律师打交道,大家都很熟,关系很好。平时工作都忙,我们就利用过年的时间进行家访,给律所主任及主要的律师拜年,送一束花、送一盒蛋糕等,这样的做法坚持了好几年。
2006年,我离开浦东司法局到区政协的环境资源委员会,对房地产、环境相关方面有了较深的了解。2009年我退休前,浦东的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展到100多家了。
采访人:浦东律师工作一直走在全市的前列,大家都感到浦东新区司法局既有最新的管理理念,又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做好服务。任局长为川沙、浦东的律师发展做了很多实事。当年,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设立不久便声名在外,成为上海律师的一张名片。外地同行慕名前来,络绎不绝,我们好几次安排到锦天城参观、座谈。那时事务所在延安东路的港陆广场办公,每次都得到任局长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协助我们共同接待来访者,辛苦、周到地帮助事务所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我们与任局长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我们同时在张凌会长(局长)的麾下工作。1998年,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后,张会长身兼两职,把浦东司法局的经验、浦东开发的理念带到我们律协,使我们在建网站、信息化、学驾驶等多方面奋力跟上。我们到律师事务所安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业务资料的检索系统,为律师及事务所内勤行政人员进行电脑操作系统的培训,推动事务所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迅速上台阶。一段时间后,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律师将电子邮箱印上名片,新建立的“东方律师网”每天的浏览量在快速地增加,我们的工作人员可以熟练地分头驾车、频繁深入地走访各区县律师事务所,与律师的联系日益密切。
今天我们的访谈不用稿子,无需事先过多准备,因为这些内容都是深印在我们脑海里的往事,云淡风轻,举重若轻,从一个角度还原了上世纪80年代初浦东乃至整个上海律师业发展的路径。非常感谢任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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