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员服务 >> 律协通知 >> 协会通知

协会通知

关于举办《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解读专题讲座暨“知识产权培训月”专题报告会的通知

作者:律师学院   日期:2016-06-15    阅读:5,500次

市律协律师学院计划与市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合作举办知识产权律师实务系列培训。安排在67月的四个周末,分别围绕知识产权的“商标”、“专利”、“著作权”及“反不正当竞争”等四个组成部分安排四场专题讲座。并于培训月中邀请法院知产庭法官做专题报告。

本期主题:《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专题讲座

20163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201641日起实施。该司法解释明确,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并已支付合理对价的,可以继续使用该产品且不用承担专利使用费。

为帮助上海律师了解《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市律协律师学院联合市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共同邀请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一庭庭长刘军华法官为上海律师做“司法解读(二)”解读的专题报告会。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16626日上午9:00-11:30

地点:云峰剧场(北京西路1700号)

报名人数:1000

培训课时:4课时

报名方式:本期培训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会员中心“培训班报名”点击报名;报名后若不能参加,请及时取消报名,或在开班24小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向律师学院办理请假手续(邮箱:lsxy_qingjia@126.com,报名后无故缺席培训的,将影响以后网上报名参训。

 

市律协律师学院

20166月15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