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从今年9月16日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在线培训平台】中开设了【中国律师培训网上海站】(以下简称“中国律师培训网”),供广大律师学习,欢迎参加。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本市执业律师、实习人员。
二、学习周期:执业律师为当年4月1日至次年年3月31日;实习人员为一年实习期。学习周期届满学时归零,重新起算。
三、学时规定:每位学员在学习周期中,最多可选学40学时的课程(学时由所选课程的播讲时间决定,与重复收看次数无关)。
四、学习成果认定:律师参加中国律师培训网学习,网络记载的24个有效学时等同于当年度面授培训学时,超过24学时部分不能折算面授培训学时;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参加中国律师网学习, 网络记载的40个有效学时等同于当年度面授培训学时,计入160课时培训时间。
五、学习方法:参加中国律师培训网学习的方法包括:登录、选课、收看课程三个步骤,选课环节无需重复进行。
(一)登录:学员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进入中国律师培训网:
(1)登录东方律师网会员服务系统,系统内设有【中国律师培训网上海站】栏目,点击相应图标即可进入培训系统学习;
(2)使用东方律师网登录账号和密码,进入东方律师网首页左侧中部“办事大厅”中的【在线培训平台】栏目(http://passport.lawyers.org.cn/signin.jsp),即可进入培训系统学习;
(3)使用东方律师网登录账号和密码,通过东方律师网首页的《律师培训专题》页面(http://www.lawyers.org.cn/training)也可进入培训系统学习。
(二)选课:进入中国律师培训网后,从其提供的340余门课程中选择自己需要学习的课程,选课过程可以试听,对于试听满意的课程,先将其选入【备选课程】栏内,而后经再次筛选后进行“确认选课”,至此系统将自动生成【我的课程】,学员可以从【我的课程】栏目中收看自己需要学习的课程。(注意:【我的课程】栏中的课程无法撤换,且无论收看与否,也不管重复收看多少次,网站方都将按照所学课程额定的学时收取相关费用)。每位学员选课数量受当年网上学习学时总量40学时的限制,一般每门课程1-8学时不等,一旦选课门数累计超过40学时总量时,系统将不再接受选课。
(三)收看课程。首次收看课程,在登录中国律师培训网后,需经选课程序后,在【我的课程】栏内点击需听得课程;以后继续希望收看该课程的,只需登录中国律师培训网后,直接从【我的课程】栏内点课就可以收看相应学时了。
公益课程的选课不受前面提及的40学时的限制,但收看有效时间计入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培训规定的学时。
六、 有效学时计算
每门课程的有效学习时间不得低于该门课程额定的学时(一般为1-8学时),律师可以在培训系统首页【查看获得学时数】或首页【个人中心】中的【学员成绩】中查看自己所获得课时的情况。
有效学时小于实际收看课程时间;单门课程分次学习的,有效学时累计计算;单门课程重复学习的,有效学时不累计计算;观看视频时鼠标15分钟未动则系统默认下线,只计入下线之前的有效学时;观看视频时如拖动时间轴则该门课程全部不记入有效学时。
七、 有效学时认定
学员在本学习周期中(2013年9月16 日至2014年3月31日)完整收看一门课程,达到该课程额定的学时,才能能获得该门课程的有效学时,否则,将无法获得该课程得有效学时。各门课程的有效学时可以累计计算。
八、援助沟通
如律师在培训过程中遇到关于课程学习及学时计算等问题,可以通过 QQ 在线咨询培训客服和技术客服,或致电 010-82668266 转 804 或 809 进行人工咨询,也可以在线提交或者发邮件至 yhlawyer@chinalawinfo.com 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如在使用中遇到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市律协取得联系。
联系方式: 021-64030000-134薛侃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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