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研究会):
根据我会十届四次理事会通过的2015年工作安排,今年组织开展第六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通过适当方式,将评选活动事项告知本单位、本地区相关人员,广泛发动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申报;
2.参评者应向所属推荐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3.参评者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任职的相关证明;
4.申报表可登陆上海法学网www.sls.org.cn下载,需如实填写并经推荐单位盖章或研究会会长签名方为有效;代表性学术成果须为201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部专著、5篇论文,论文类成果必须是在CSSCI法学核心期刊以及《东方法学》公开发表,或是完成的省部级以上哲社类课题,或是在国内本系统内得到肯定、采用、推广且有材料证明的调研报告等;
5.各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和审核,并形成500字左右能够反映其成长经历、工作业绩、所作贡献、社会影响等情况的推荐意见;
6.各单位统一将审核确认后的推荐人选全部材料(包括推荐意见)一式10份(至少有1份是原件),及申报表和推荐意见电子版,于7月31日之前(逾期不再受理)报送评选办公室。
7.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程维;联系电话:32556836;电子邮件:slsrd@126.com; 联系地址:昭化路490号;邮编:200050。
附件:1.第六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doc;
2.第六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上海市法学会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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