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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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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业是当代中国社会具有广泛影响而且备受关注的一种职业,律师的执业活动与国家的社会治理、经济主体的各种民事交往以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联系日趋紧密,律师在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百姓权益的维护者,社会稳定的保护者,经济建设的促进者,完善法制的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奉贤区广大律师队伍在“十二五”期间由少渐多、由弱渐强,忠实履行社会责任,已成为本区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以及民主法制建设中一支不可或缺、无可替代的力量。
一、履行法律服务社会责任,提供社会治理法治保障的探索与实践
(一)参与政府决策,为依法治区贡献力量
2013年5月成立了奉贤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成立至今已成功处理区长直接批示及有关部门交办的重大事项18件,包括大居建设、企业破产、土地征收、历史遗留疑难案件、及其引发的重大维稳工作等,他们的法律意见受到了区政府有关领导的肯定及好评。如在关于责令孙汉章(户)交地及相关事项案件中,区司法局、法律顾问团召开多次会议,讨论并研究处理所涉事项,并委托顾问团成员赵忠敏律师代为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顾问团成员经过自行调查研究,依据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得出法律评论,并给出结论与建议,最终出具了200多页的法律意见书,使区政府能够更加科学地作出了决策。顾问团还共同参与多起区政府重大事务的决策讨论、参与多起重组方案起草修订,对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咨询意见,处理信访办转交的各类矛盾纠结案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10余份,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奉贤区依法行政的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参与信访接待,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律师积极参与党委和政府的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与区信访办联合制定律师参与区信访办接访值班制度,积极参与区政府领导的每周四的信访接待,妥善处理了大量群体性上访案件,在政府和群众中架设了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密切了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律师参与群体性纠纷案件调处工作,如在“超日公司”维稳专项工作中,为应对“超日公司”破产与股东间产生的一系列不稳定因素,维护奉贤社会一方稳定,特别安排律师每天2人值班,现场接待咨询。并成立律师服务“超日”后续事务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接到任务第一时间到达处置现场,工作中遇到问题或应急情况及时向上级请示和报告。参与信访工作的律师们以热情、细致的接待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和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建立公信平台,推进法律顾问团工作延伸
聘请了市律协专业委员会的专业律师、市人大和市政协部分代表、市级党报党刊新闻记者等13名公信人士,成立奉贤区社会公信平台,运用专业、中立的社会第三方人士参与社会公信平台工作机制,来妥善协调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减少政府行政中日益突出的法律风险和治理成本。区政府在依法履行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保护环境等职责过程中,接受区政府委托的公信人士通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工作方式积极予以配合。结合奉贤区“大发展、大转型、大建设、大动迁”区情,发挥“防腐剂”、“清洁剂”、“粘合剂”的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主动让群众监督,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取得了群众的信任。
(四)深化“双结对”工作,启动“服务大居律师行”专项活动
为了进一步整合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的优势,充分发挥律师和司法员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实现《上海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的“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责,突出工作重点,带动各项工作发展”的目标,奉贤区司法局在大量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所有律师事务所和全区的司法所组织动员起来,以双方签定协议的方式,实行了“所所互动”。这一具有创新意义的探索堪称“全市第一”,它的实施立即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一批曾被列为“老、大、难”的沉积案件迅速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一些群体性的矛盾得以化解,由此也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
2009年,为了进一步适应形势的需要,在奉贤区司法局的主导下,又将全区经验丰富的律师资源集中利用,与全区276个村、居委结成对子,解决了大量群众中的法律问题和矛盾纠纷。
2014年3月,正当“大居”工程如火如荼进行之际,为进一步发挥律师服务社区群众、参与人民调解和缓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继续深化和推进“双结对”工作,又一家律师所与南桥东大型社区办签订互动协议,律师所所属的4名律师应约受聘于新成立的4个居委,共同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参与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知识讲座,担任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项目。“双结对”工作积极为律师参加各类调解活动组织搭建平台,鼓励引导更多的青年律师加入人民调解队伍,使律师在服务基层的过程中提升自身能力与价值。
(五)依法从事诉讼代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律师承担着大量的民事、刑事诉讼业务,如房地产纠纷、证券投资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动拆迁纠纷、医患纠纷等等,都关系到民众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十二五”开始至今,奉贤区律师共办理刑事诉讼及代理案件1857件,民事案件诉讼代理9385件,行政诉讼代理57件,非讼法律事务408件,参与重大经济谈判611件,解答法律咨询15519件次,代写法律文书1198份,担任法律顾问169家。他们奔走于街道社区,进行艰苦的调查取证工作;他们出庭辩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六)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法律服务
一是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十二五”期间,奉贤区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67件;二是为深化“六五”普法,提高妇女儿童知法、懂法、守法、维权的能力,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平安城区建设,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开展了“巾帼筑平安”———女律师志愿团社区专属服务项目,由奉贤区律工委委员、区青年律师联谊会召集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女律师组成工作指导组,每个镇、社区落实业务骨干女律师及青年女律师志愿者2至3名,与镇、社区结对,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及普法宣传活动。要求志愿者每月8日为结对社区提供上门服务,为基层妇女维权站释疑解惑,帮助指导疑难家庭纠纷的调解和处理;每半年在结对社区开展一次法律知识讲座,向社区妇女开展普法宣传;平时不定期通过电话连线、网络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基层妇女干部开展妇女维权服务;每年召开一次总结交流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对策;三是作为奉贤广播电台“阳光955”频道制作的“桂英说法”专题栏目嘉宾,解答听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为听众提供法律意见;四是不分双休,参与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接待咨询,现场解答当事人的诉求,为其答疑解惑;五是积极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司法行政惠民服务基层行”及社会治理中的其他重大活动,在市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把专业的法律知识传输给广大人民群众。
(七)搭建自治平台,强化律师服务质量
为了进一步强化“两结合”管理在律师工作的有效落实,更好地促进奉贤律师业的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成立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奉贤工作委员会,宣传本区律师工作、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组织律师培训、组织律师进行文体福利活动、开展青年律师和女律师工作、开展其他律师行业自律有关的活动。同时,成立了“律所规范与发展、外事、财务”、“维权、纪律、老年律师”、“业务研究、考核”、“文体、宣传、参政议政”、“青年律师”、“女律师”等6个专门委员会,明确各自职责、履行权利义务;成立了“金融类”、“公司商贸类”、“建设类”、“社会类”、“综合类”等5个律师业务研究委员会。开展一年一度的律师行业争先评优工作,涌现了一大批“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优秀青年律师”、“贤城好律所”、“贤城好律师”、“优秀党员律师”;适时开展全体律师业务培训及职业纪律教育活动,尤其是与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研究委员会举办劳动法业务交流活动,以《劳动争议常见问题与误区》为主题,邀请专家讲课,以劳动争议案例研讨为主题,与会人员自由发言参加讨论。这些举措有力地维护了律师权益、大力提升了律师队伍素质,为本区律师队伍的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八)重视党建工作,加强党对律师业的领导
律师队伍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加强党对律师业的领导,是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政治保障。由于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出现对党的建设面临认识上的误区、党组织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党组织活动难以开展、党的新鲜血液补充乏力、律师党员开展业务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矛盾突出等问题,律师党总支部根据本区各律师所的党员情况,适时调整并成立了三个独立支部和两个联合支部,用制度强化组织生活,用组织生活强化党员意识,正确把握律师的本质属性,统一全体党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注重在服务大局、聚力兴所中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党建效益的有机统一;紧扣行业特点,使党建工作与律师执业活动有机统一,发挥律师党组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广大党员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能量提供有利条件。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弊端和瓶颈问题
(一)市场上法律服务机构混乱,阻碍社会治理的进程
目前,区内鉴定机构、法律咨询公司等不在少数,打着法律服务旗号,损害群众利差、获取暴利。即使个别鉴定机构虽然经过注册,但形式上是老板租房注册,无鉴定资格人员办案,甚至为了多收取费用作虚假宣传,蒙骗不明真相的群众;一些“法律咨询公司”、“某某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点”以包案形式与当事人签订一次性了结协议来收取高额咨询费,并从中获取高额判决金额。如此,打乱了法律服务秩序,损害了法律服务形象,阻碍了社会治理进程。恰恰鉴定机构是由市一级设置,而法律咨询机构往往又跨区域,靠一家之力难以取缔。(区政协曾有过提案,但一直没有一个部门牵头解决)
(二)青年律师业务拓展困难,参与社会治理力量有待加强
近来来,奉贤区律师队伍补充了大量新鲜血液,律师队伍正在迅速扩大,但随之带来的是青年律师业务水平不够高,业务量少,在参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作用不够明显。咎其原因:一是青年律师本身刚刚入门,经验不多;二是群众普遍相信老资格的律师,青年律师办案的机会少;三是青年律师达不到上级规定的法律援助资格,锻炼机会少。
三、适应社会治理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面对本区律师队伍规模不够大、专业化不够强、小所品牌化不够精等问题,必须全面提升律师队伍的服务水平,以适应本区社会发展与社会治理的需要。
一是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团工作效能。继续选准配强法律顾问团成员,让法律顾问团真正成为区政府执政的参谋和助手,为社会发展和法理提供法制保障。具体为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民生工作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提供法律依据及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受区政府委托,协助区政府洽谈、审查和签约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及重要的法律文书;为区政府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法律宣讲服务;受区政府委托,配合信访部门,以第三方身份办理具体法律事务,为疑难信访案件和上访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协助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以及执行、查封、扣押等紧急法律事务;受区政府委托,参与涉及区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以第三方身份进行调查、协调,并向区政府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受区政府委托,代理政府参加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区政府合法权益。
二是真正发挥公信平台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建立社会公信平台在对本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攻坚阶段、地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和法治建设的长远目标、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要意义;凝聚各方面力量,团结协作,全力推动社会公信平台建设这项全新的工作;树立信心,积极提升社会公信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形成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平台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及成效,充分运用公信人士的专业和优势。
三是在“双结对”的基础上开展“百名律师走基层”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创新司法行政为民服务平台,传递司法行政正能量,展示司法行政新形象,计划在全区开展“百名律师走基层”活动。律师事务所与村(居)委根据律师与村(居)委“双结对”的联络表,共同开展“百名律师走基层”活动,包括法制宣传、法律体检、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讲座、参与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援助、担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服务项目等。
四是加强中小所的规范化建设。推动建立“奉贤律师联盟”这一个创新模式,开辟中小所健康发展的新路。在学习杨浦中小律师联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区的实际以探索创新奉贤区中小所健康发展的新路。
五是建立律师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制度。将律师纳入参与奉贤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队伍中,为本区的重大项目、重大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风险评估报告。
六是建立法律服务诚信体系。配合市司法局建立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将行业的基本信息、表彰信息、预警信息和高风险警示信息等依权限分别向社会公众、法律服务行业、市信用平台开放查询的功能。
七是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行业自治。充分发挥律师党总支、律工委、青年律师、女律师、律师工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律师党建的政治核心和引领作用,发挥党员、团员青年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律师工会、青年律师联谊会的运作机制,更好地关心青年律师的成长和女律师及全体律师的身心健康,创造条件丰富全体成员的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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