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纪律委(调解委)年度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 时间: 2016-05-12 作者:无
2015年,在市司法局的指导监督下,在区县司法局、律工委的支持配合下,十届上海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顺利开展了本年度的委员会工作。考虑到纪律委工作的复杂性、延续性,新一届纪律委在工作班子小幅变动的基础上,从上届区县调查员中吸收了几位具有工作经验又认真、负责的律师充实到纪律委班子中。本年度纪律委在受理投诉,查办案件,执行惩戒等工作中认真履职,坚持惩防并举,将维护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作为首要目标。
一、全年投诉受理情况及分析
2015年共接听来电投诉、咨询1056件,接待到会投诉336人次。其中,正式受理投诉264件。受理的投诉中,涉及利益冲突16件、违规收费29件、未尽职代理28件、违规会见99件、非委托方投诉58件、其他类28件、违反律师执业道德5件。共安排理事、纪律委委员值班48人次,值班接待当事人、被投诉律师131人次。
投诉接待工作中,接待人员严格遵守纪律委的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电话或者当面谈话的情况记录。对于具体投诉内容与律师执业行为无关的或者所反映内容不存在律师违纪行为的情况,接待人员坚持通过细心分析、说理解答引导投诉人息访息诉或者通过其他救济途径解决纠纷。同时,对一些主要涉及退还律师费的纠纷,在双方都有调解意愿的前提下积极搭建平台提供双方调解,努力化解矛盾,促成双方和解。
新一届纪律委在今年的工作中沿用了上届纪律委的两个“1+1模式”。今年,纪律委委员仍然坚持参与市律协每周的值班接待工作,以“理事值班+纪律委委员值班”模式作为市律协处理投诉纠纷的一项重要工作流程。纪律委委员在值班、接待中积极有效地协助理事处理投诉工作,凭借着丰富、专业的投诉处理经验,通过值班平台及时化解一些较为简单的矛盾纠纷,对一些可能影响律师行业健康形象的违纪违规行为能及时地予以批评并设法纠正,不仅大大提高了投诉处理工作的效率,且为之后的纪律委立案调查工作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2015年纪律委员会受理的投诉数量较2014年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今年本市各级检察院以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形式向市律协反映律师违规会见的投诉数量有所减少。近几年,纪律委对这块工作常抓不懈,坚持对收到的每一份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检察建议书反映的违规会见律师核实情况,针对不同的情节或予以当面教育批评,或予以行业纪律处分,并且在行业内通过警示、案例汇编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示广大律师应依法、依规会见在押人员,防范相关执业风险。然而,2015年本市律师违规会见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其中也有部分经过反复强调、再三警示的低级错误。个别律师忽视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范的规定,放任自己的行为,甚至在接到投诉和纪律委对其违纪事实批评指正后仍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缺乏起码的认识,这也要求我们纪律委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对违规会见行为予以充分的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坚持通过惩防结合的工作方式,争取进一步减少此类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专案办理情况及分析
2015年纪律委先后决定对44起投诉进行立案调查。这44件专案主要涉及: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违规会见在押人员;律师违规收案、私自收费;未尽职代理;利益冲突以及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初有4起涉及律师故意犯罪的案件,包括危险驾驶罪、诈骗罪、运输毒品罪,涉事律师均被吊销律师执照,同时被市律协取消了会员资格。纪律委对该4起案件在全行业范围内发布了处分决定书,希望能同时加强本行业的尊法、守法教育,保障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根据纪律委全年的立案情况分析,反映出律师违规会见的案件还是在立案总数中占较大比重,除此之外,违规收案、私自收费以及律师代理过程中涉嫌利益冲突的情形仍属于发生较为频繁的违纪行为,该类违纪违规行为依旧是纪律委今后查处工作的重点。
新一届纪律委成立之后,对于数件需要立即展开调查的违纪专案,采用了以一名老委员搭配一名新委员组成调查组开展专案调查工作的模式,以此来带动本届新委员能尽快地熟悉和掌握纪律委的具体工作。同时,本届纪律委承继了上一届纪律委的优秀工作经验,继续确立以一名纪律委委员与一名区县律工委推选的区县调查员组成专案调查组的“1+1模式”开展专案调查。经讨论决定,纪律委需要各区县律工委至少推荐2名律师作为本届的区县调查员,且明确要求推荐的区县调查员为拥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为人正直、专业突出的本市专职律师,主要从事诉讼业务,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热心行业发展。经过各区县律工委的认真推荐、纪律委的严格筛选,最终共吸收各区县律工委推荐的38名律师作为本届区县调查员,充实到本届纪律委的专案调查工作队伍之中。实际上,区县调查员不仅缓解了纪律委调查案件人手少的问题,也有利于这些区县调查员将具体纪律调查工作中发现的一些具有行业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及时带回各自的所在区县而作进一步的警示教育工作。
本年度44件违纪专案,已办结25件,完成调查程序15件,还有4件仍在调查过程中。今年纪律委对28起违纪专案正式作出处分决定:某律师私自代其当事人签署起诉书,给予训诫的纪律处分。对律师私自收案、违规收费的案件,分别根据具体情节,给予1位违纪律师训诫处分,5位违纪律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对2起利益冲突的案件,根据具体情节,分别给予1位律师训诫处分,1位律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对12起违规会见案件,分别根据情节,给予8位相关违纪律师训诫处分、3位相关违纪律师通报批评,以及1位违纪律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2位律师犯危险驾驶罪,故意犯罪且受到刑事处分,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纪律处分;1位律师犯诈骗罪,故意犯罪且受到刑事处分,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纪律处分;1位律师犯运输毒品罪,故意犯罪且受到刑事处分,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纪律处分。1位律师及其事务所拒不配合调查,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2家律师事务所管理混乱,根据具体情节,分别给予2家事务所训诫、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三、调解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5年纪律委共受理执业纠纷调解申请6件。其中,涉及转所纠纷的3件,合伙提成纠纷的2件,以及律所要求律师归还案卷材料的1件。目前5件均已调解结案,1件因涉案律师不愿接受律协调解,由执业纠纷调解程序转为纪律惩戒程序。
近年来,本市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纠纷调解申请数量并不多,主要原因有几个:1、通过纪律委的解答、受理律师有关执业纠纷的求助咨询,有效地帮助了律师通过自我协商的方式解决执业纠纷的问题。2、在征询被申请人意见后,通过理事、纪律委值班谈话的形式,提供平台,约谈纠纷双方,由当日值班律师居中协调,对纠纷双方进行细心疏导、耐心劝说,及时定纷止争。3、在执业纠纷调解时,纪律委能注重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防止双方的矛盾扩大,促使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与律所之间以更加灵活的调解形式解决双方的纠纷、矛盾。4、律师或者律所作为法律人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有了纠纷后亦能在彼此尊重相对方权利的基础上妥善解决争议。
四、其他工作
(一)与本市公安系统进一步加强合作
2015年,纪律委与之前已建立协作机制的本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巩固合作。11月,纪律委主任王嵘、常务副主任蒋信伟等拜会了市公安局监管总队,与监管总队王琦总队长及总队班子成员进行了广泛的座谈、交流。双方特别围绕个别律师在看守所门口开设接待点、少数律师违规会见,以及新形势下如何保障律师会见的执业权利等问题进行了研讨。纪律委也承诺将查处违规会见案件时发现的问题,以及具体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向市监管总队予以沟通反馈。双方希望在新一届的工作中能互谅互助、增强共识,进一步加强双方的合作。
12月,王嵘主任、蒋信伟常务副主任等参加了与上海市公安局法制办的座谈会,市公安局法制办范宏飞主任等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纪律委希望本市公安机关在具体工作中积极支持律师的依法执业,同时,也希望本市公安机关在具体工作中发现律师违纪违规行为时,可以将有关情况向纪律委反映,纪律委将及时核查情况,以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双方一致认为应在目前良好的工作基础之上不断强化合作,从而形成一种互相推动、互相促进的良好态势。
(二)、全力支持律师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2015年,根据市经信委、市司法局的部署,市律协开始全面推动本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并开始着手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开发、信息采集录入、管理制度的制定等工作。纪律委自该项目开展之初就对该项目予以了高度关注,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当中很大一部分数据就是本市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被有责投诉数据和被违纪处分的数据,违纪惩戒信息也是该平台重要应用内容之一。纪律委全力配合该平台的建设工作,将承担起本市律师、律师事务所违纪违规处分数据的提供职责,并在该平台制度建设中提供专业意见。律师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将在促进行业自律、律师自觉守信、加强对行业监管、引导等方面发挥专业的数据化支撑作用,也促使律师、律师事务所将更为重视、爱惜自己的职业信用和行业荣誉。通过该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违纪违规具有一定的警示、抑制作用。
五、明年的工作打算
探索与本市各区县律工委工作对接事宜
据了解,本市有部分区县律工委已设立了专门调处针对本区县律师投诉的职能部门,参与了区县司法局对律师投诉的调查、息诉工作。区县律工委在办理本区县律师投诉、协调本区县律师纠纷时有自身独特的优越性,律工委往往能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对涉案律师和律所也较为了解。纪律委计划于2016年开始通过调研考察、形成机制和建立制度等模式,尝试与区县律工委对接各种律师投诉、申请执业纠纷调解案件的工作,在制度范围内有条件地将部分案件先下沉至区县律工委开展调查和共同处理,力争与各区县律工委形成更紧密、更有效的合作工作关系。
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与公检法部门的合作
在市律协的领导下,在九届律协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与市公安机关和市公安局监管总队建立合作工作机制,完善合作模式。
在市律协的领导下,继续推进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的联席会议工作,加强职业权利保障和执业纪律维护方面的工作沟通机制,互动互商,相互促进,为共同构筑良好的律师执业环境作出努力。
在市律协的领导下,进一步与市法院系统加强沟通、合作,为落实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等一系列工作中作出纪律委应有的努力。